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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4年1月8日)
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临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channel_t_269_15195/)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二级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年度计划、专项规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动态、重要会议;预警信息及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工作;针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所采取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公开形式
①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inqing.gov.cn/lqxxgk/szfbm/lqsscjgj/。
②本机关线下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在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清市南门里街379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联系电话:0635-2324012。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法律法规要求的期限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可通过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网址提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4、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见附件)
三、不予公开
1、国家秘密;
2、被行政执法单位的商业秘密;
3、个人隐私;
4、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信息。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南门里街379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季)
14:30-18:00(夏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24012传真号码:0635-2324012
邮箱:lqsscjgjbgs@lc.shandong.cn
五、监督方式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龙华街5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323043
传真号码:0635-2324895
电子信箱:lqsxxhzx@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临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后关街148号(青年桥西50米路南)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35161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临清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清市温泉路2628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41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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