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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庄镇:扎实开展“三资”清理验收工作
发文单位:老赵庄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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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清理工作质量,巩固清理成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10月2日老赵庄镇对完成清理工作、提出验收申请的自然村逐一开展镇级验收工作。

在接到《临清市关于加快村集体“三资”清理进度做好全面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后,我镇立即行动,召开验收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由镇党建办、农业农村办、纪委、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镇级验收专班,共同学习了临清市“三资”清理验收工作步骤及验收标准,明确组织实施情况、核查核实等各个步骤验收的主要负责同志,细化标准和步骤,为验收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坚持“五个不通过”原则:村支部书记对“三资”清理成果不清楚、不熟悉的,一律不予通过;清理过程和结果未进行公示,以及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对结果进行确认的,一律不予通过;账目、合同未理清彻底的,一律不予通过;拖欠资金收回比例较低的,未收回款项无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通过;未实际交回资产资源、且无书面协议的,一律不予通过。

严格结合确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听取各村支部书记汇报、查阅“三资”清理整顿台账、与老党员、群众走访座谈、实地察看工作成效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各村的宅基地、闲散地清理征收的真实现状,看发包合同是否规范齐全等。每完成1个村,验收组就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所在管区和村级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待整改完成后再行申请验收,直到验收完全合格为止。

下一步,我镇将在“三资”验收工作中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整理通报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验收工作高效、高标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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