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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刘垓子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等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安置范围。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扶残助残、文化站管理员
招聘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报名地点:刘垓子镇便民服务中心
报名电话:0635-2673050
工作内容:扶残助残:协助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开展走访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掌握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和服务情况,逐人逐项建立档案;向残疾人及亲属宣传党和政府残疾人事业政策、残疾人事 业法律法规,宣传惠残政策等工作。
文化站管理员:协助文化站长开展辖区内群众文化活动,做好文化站免费开放,接待群众,文化站各设施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工作。
招聘要求: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事业,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和写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残疾人优先。有文化艺术爱好。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全市范围内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报名前先到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规定的招聘要求。
(二)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道)、市直用人单位研究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后方可上岗。隐瞒不报的按照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报名时处于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公告发布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办理手续的除外);
2.担任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人、股东、经理、监事、理事、董事、财务、会长、副会长等职务的(公告发布前已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除外);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属于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5.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9.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报名表和相应的材料准备三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交一份、报名时提交两份。)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4)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二孩妈妈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8)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提供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报名时,工作人员要查验原件并保存复印件。
(二)人员确定和公示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综合考察人员素质和能力等因素,按照人岗匹配要求,确定录用人员(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公示并报人社局审核。
五、待遇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监督电话:0635-7121837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刘垓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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