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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开发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现组织开展2023年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聊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请按照《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附件1)、《聊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附件2)有关精神,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不存在下列情形: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请各镇(街)、开发区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向市发改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同时报送审核推荐书(附件7)。
(二)请于2023年6月9日前正式行文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报送至市发改局302室,包括: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镇街审核推荐书(附件7),其中附表请用 Office Excel格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评价工作
请各镇(街)、开发区积极组织辖区内现有的市企业技术中心、市工程研究中心参与2023年度评价工作,准备申报材料。
请于2023年6月9日前将参评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报送至发改局302室,包括: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其中附表请用 Office Excel格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7212078
联系邮箱:lqsfgjggk@lc.shandong.cn
附件:
1.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2.聊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3.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模板
4.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指标解释
5.聊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模板
6.聊城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
7.镇街审核推荐书(模板)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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