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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开发区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3),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附件4)。
二、请于2023年5月5日前,正式行文并将纸质文件及申请报告(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单个压缩文件不超过50M)三份报送市发改局302室,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局将择优推荐并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组织推荐企业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附件:1、《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4、推荐书(模板)
联系电话:7212078
联系邮箱:lqsfgjggk@lc.shandong.cn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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