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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2022 年8月我局制定了《关于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2〕26号),文件对我市各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了确定,至今已执行两年。随着部分幼儿园办学水平提高,相应保教成本也发生了变化,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明确临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制定依据
1、《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2、《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663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1、收费标准的调整。2024年5月,我局相关科室对临清市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了成本调查工作,经审核2022-2023年部分幼儿园保教成本,发现部分幼儿园保教成本达到调价条件。根据成本调查结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最终决定调整部分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2、配套措施的明确。对新老生如何执行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3、关于贫困家庭收费政策。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收费减免和资助政策按照财政、教体、民政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征求意见稿对幼儿园收费公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幼儿园要通过设立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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