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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意见》
其他
3715810034/2022-4276768
临政字〔2022〕35号
2022-10-09
2022-10-09
临清市人民政府
有效


临清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意见

临政字〔2022〕35号


临清市水资源匮乏,资源性和水质性缺水并存,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是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中央、省以及聊城市关于建立水权制度、明确水权归属、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的决策部署,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现就推进我市水权水市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水权改革工作部署,立足

我市实际,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为依

托,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搭建水权交易平台,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提升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

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

(二)基本原则

总量控制、节水优先。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确权水量不得超过区域可用水量。把节约用水放在优先位置,严控区域、行业新

增用水,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

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发挥好政府在初始水权分配、用途管制、交易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的作用,激发节水内生动力,推动水资源合理流转。

交易自愿、公平公正。尊重交易主体的意愿,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交易价格形成机制。获得交易资格的交易主体,可选择自主交易、平台交易或政府回购等形式开展交易。通

过加强监管,保障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统筹谋划、全面推进。考虑区域水资源特点、节水潜力等客观条件,制定临清市用水权改革总体方案,在各镇街全面开展取用水户水权确权,推进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以及政府回购

等不同类型水权交易。

(三)工作目标。通过3—5年努力,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及水权交易制度,完成分行业水量分配及取用水户水权确权;搭建水权交易平台,能够满足交易主体在线交易需要;不断完善用水

权交易机制,全面推进不同类型水权交易;基本建成归属清晰、

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通过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作用逐步得到

发挥。

二、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

(一)明晰取用水户的水权。对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生活、工业取用水户,科学核定许可水量,明确水资源具体用途,通过发放取水许可证进行水权确权。对纳入公共供水管网或工业供水管网且年用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水户,分析近三年实际取水量、单位产品用水量、水平衡测试报告等核定取水量,以发放水权证的形式进行确权。对于公益性质的生态环境用水,

根据具体情况,以水权证的形式进行确权。

(二)明晰农业用水户的水权。对于农业用水户,由临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街考虑用水定额、种植结构等因素确定合理用水量,逐级分配到镇街、行政村,并在有计量设施的刘垓子、潘庄等镇街选取具备条件的网格村分配到灌溉用水户,通过发放

水权证的形式进行确权。

(三)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依法取得水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供水范围。水资

源用途优先保障生活、农业、生态等公益性用水的需求,水权交

易应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

等公益性用水的基本需求。

三、推进不同类型水权交易

(一)推进取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获得取水许可证或水权证的取用水户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造工艺、利用非常规水源等措施节约的水量,或受生产波动影响少用的水量,在取水限额和有效期内可以交易。取用水量接近或超出取水许可水量的企业应通过水权交易满足用水需求。鼓励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在保障农业合理用水的前提下,将节余水量跨行业交易。水权交易应当通过临清市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统筹考

虑节水成本、税费、合理收益等因素协商或竞价确定。

(二)推进农业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获得水权证的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调整种植结构、自主投资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强化水资源管理等措施节余的水量,在有效期内可以交易。各镇街、行政村、灌区管理单位应当为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创造条件。改种高耗水作物的农户应当通过水权交易满足超额用水需求。率先探索在高耗水种植业、养殖业较多的超采区镇街开展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农业用水户水权交易应优先通过临清市水权交易APP进行,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其农业用水权一

并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应当包含农业水权流转费。

(三)开展政府回购水权。临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权回购的组织实施。临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灌区管理单位可以直接回购农户及用水组织节

余的水量。回购的水权可用于灌区水权的重新配置,也可用于水

权交易。耕地改变为非农建设用地的,其农业用水权由水权证发放单位无偿收回。在地下水超采范围内,探索由市政府划拨水权回购专项资金,回购取用水户地下水使用权,通过置换其他水源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政府回购水权价格由财政、水利等部门综合考虑现行农业水价、节水补偿等因素

确定。

(四)探索其他形式的水权交易。鼓励社会资本对通过农艺节水、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节约的水量进行收储转让。探索临清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项目新增用水通过水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购买或向政府缴纳有偿使

用费的方式取得。

四、建立水权监管机制

(一)建立水权制度体系。组织制定相关政策,研究出台《临清市水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明确水权确权的原则、程序、不同行业用水量核定方式、确权期限、权利内容及发证方式,确定水权确权方法;出台《临清市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水权交易的类型方式、审批条件、交易规则、交易程序、交易价格等内容,支撑水权交易开展;建立临清市水权水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管理,保

障水市场平稳快速发展。

(二)搭建水权交易平台。依托国家水权交易系统搭建临清

市水权交易平台,开发水权交易APP,实现水权交易的用户注册、

信息公开、交易撮合、资金结算、交易鉴证等功能,满足不同类型水权交易的需要。建设水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实现水权申请、审核、变更、注销、水权证打印等业务流程的在线办理,逐步实现与计量监测设施的互联互通,实现确权数据的动态管理,支撑

临清市水权交易实施。

(三)加强监测计量和监管。加快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满足用水权交易的监测计量需求。严格市场准入,开展交易水量核定,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加强水权交易风险防控,强化对水权交易市场的调控,防止以水权交易为名套取取用水指标,变相挤占生活、生态和农业合理用水,适时组织开展

用水权交易后评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清市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临清市水利局,

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水权水市场建设工作形式新、任务重,工作领导小组应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负责列支专项经费,保证水权水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

水利部门负责水权初始分配与确权、水权交易平台建设、水权制

度体系建设、水权交易审批及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水市场秩序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工信、综合执法及生

态环境等其他部门配合做好水权确权、交易等相关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用水权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参与率。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依法公开水权确权、交易等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做好政务公开。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强化教育引导,使社会各界真正认识、理解和支持用水权改革,积极营造有

利于水权水市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临清市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临清市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雷启军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淳悦忠市政府三级调研员

员:付凌云袁博 

田英辉张冬梅 

杨家煌田长志 

张勇 

李光

王金国

市水利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清市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清市水利局,负责协调

各部门开展工作,付凌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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