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现将《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意见》的有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临清市地处聊城市北部,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属于水资源短缺地区,临清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310万m³,人均占有量126.2m³,人均水资源量不到全省人均水资源量322m³的一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水权改革工作部署,立足我市实际,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为依托,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搭建水权交易平台,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提升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
2016年,水利部印发了《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政法〔2016〕156号、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鲁水资字〔2017〕26号,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鲁水规字〔2021〕13号等文件制定。
《临清市水权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水权确权登记是指水权确权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总量控制、留有余地,明晰权责、保障权益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地将临清市可用水量分配给取用水户,并对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
三、主要内容
(一)明晰取用水户的水权。对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生活、工业取用水户,科学核定许可水量,明确水资源具体用途,通过发放取水许可证进行水权确权。
(二)明晰农业用水户的水权。对于农业用水户,由临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街考虑用水定额、种植结构等因素确定合理用水量,逐级分配到镇街、行政村,通过发放水权证的形式进行确权。
(三)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依法取得水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供水范围。水资源用途优先保障生活、农业、生态等公益性用水的需求,水权交易应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等公益性用水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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