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拔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2351076
附件:临清市2021年度用人单位安置残疾职工名单
临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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