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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55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委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后方可上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 3月20日
2.报名地点:根据岗位信息表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籍在村委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二)民主评议和公示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所在社区、联合村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审核。
四、待遇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临清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清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各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1、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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