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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3846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643名,乡村公益性岗位320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在人社部门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 3月16日
2.报名地点:根据岗位信息表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5)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
(9)大学生实践岗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和公示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所在社区、联合村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和岗位开发部门审核。
四、待遇期限
1.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已满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清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各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635-7121832
附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3、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4、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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