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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将临清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8类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计划招聘23人,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具体岗位情况及条件见附件1。工资待遇不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等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2021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两份;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两份;
5.零就业家庭成员,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两份;
6.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两份;
7.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复印件两份;
8.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尚未进行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通过后自主选择单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报名地点: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2日。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报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察考核
资格审查后,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用工条件自行组织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的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考察考核合格的,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6号)第十条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聘用人员按照所报名的岗位上岗。
六、信息发布渠道
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
微信公众号:“临清人社”;
电子邮箱:lqsrsjpengdejun@lc.shandong.cn;
政策咨询电话:0635-7121837。
附件1:2021年临清市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1年临清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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