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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2022年招生简章
发文单位:教体局
时间:20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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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2022年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227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和范围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临清市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体局备案。

二、招生办法

根据上级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我校服务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校申请就读

我校服务辖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招生文件规定上报材料,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我校申请就读。

三、招生材料审核

(一)学校根据学生类别分批次录取。

)有关情况说明

1、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之日(小学7月24日)。

2、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办理时间以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要求至2022年8月31日满6个月。

3、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7月28日前送交市教体局,由临清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村居、企业等集体原因导致监护人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需由居委会、企业或属地社区出具居住或产权证明。

四、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2022年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24日8月15日。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4日7月27日)

招生报名7月24日7月26日。

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8日8月3日)

学校对报名的全部学生进行信息审核,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8日29日)

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30日8月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须将相关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8月1日之前,送交到学校,学校需要在报名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8月2日3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区学校报名,由片区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7月30日8月1日将相关材料送交市教体局107室,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4日14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录取。

1.学校录取(8月4日14日)

按照学生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务工经商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公布录取结果(8月15日)

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最终录取结果。

五、学校服务辖区

东关居委会东关街东兴街元仓街国棉街林园街林园居委会南门里街

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

2022年7月15

2022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

A类: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生。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录取顺序:

1)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

2)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不完全产权房产,学生户籍落户在该房产;

3)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其他片区有完全产权房产;

4)学生户籍落户在片区的其他情况。

材料审验: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回迁安置合同(政府备案)等房产证明。

B类:招生片区内随迁子女。临清市户籍人员按居住地址、非临清市户籍人员按居住证地址申请学位。

录取顺序:

1)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的临清市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的非临清市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3)片区内租房居住的临清市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片区内无房产有居住证的非临清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材料审验:1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无法确认子女关系的,需提供适龄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书);(2)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回迁安置合同(政府备案)等房产证明;(3)租房的:提供6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备案合同;(4)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学校提供实地查看报告;(5)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6)非临清市户籍的,还需提供6个月以上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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