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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临清市公安局机关纪委
投诉电话:0635-7172087
信函投诉:临清市文化路临清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
邮编:252600
邮件投诉:lqgajw@lc.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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