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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1371581004215690J/2023-13156676
2023-02-27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估报告】《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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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对《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风险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言

202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省、市两级高度重视,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22〕18号文件精神,陆续出台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聊城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推动我市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了《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二、决策项目背景和概况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实现在全市走在前列的关键五年。制定好《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走在前、开新局”,加快建设“六个新聊城”,推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评估主体、方法和进程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对《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方面,该计划按照《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和《聊城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合理性、可控性方面,该计划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部门征求意见,严格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对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走在前、开新局”,加快建设“六个新聊城”,推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评估《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在决策、起草、定稿、实施各个阶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该行动计划风险程度为低风险。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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