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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371581004432118M/2023-4295359
2023-01-20
临清市财政局
临清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财政局
时间:2023-01-20
【 字号:

临清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临清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条例》要求,聚焦财政决策、财政资金、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规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工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我局在2022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06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行政事业收费15条、财政信息319条、其他信息126条、专项资金公开4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2年度,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确保信息内容安全、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我局积极维护信息平台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优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等,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注重各类信息公开的时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对网站、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严肃责任追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5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深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社会群体的信息需求,结合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同时,针对社会群体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将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主动公开相关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和监督。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做好每条信息的审核,重点筛查错别字和表述不正确的字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共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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