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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制定临清市政府
运营养老机构代养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合理制定我市政府运营养老机构代养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的管理权限,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清市民政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制定临清市政府运营养老机构代养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lqsfgjjgk@l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临清市发改局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监审科,地址:青年路政府综合楼406室,邮编:2526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临清市政府运营养老机构代养服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字样。
(三)联系电话:7212198
(四)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
附 件:《关于制定临清市政府运营养老机构代养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清市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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