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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应急管理
3715810034/2024-45418475
临政字〔2024〕24号
2024-06-13
2024-06-13
临清市人民政府
有效

临清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清市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政字[2024]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清市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临清市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农村供水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1.工程概况

1.1 基本情况

我市农村供水工作开始于1984 年,经过了饮水解困、饮水

安全、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22年,我市农村实现了张官屯水库供水管网的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以张官屯水库为供水水源的农村供水体系,由盛源供水服务中心负责农村供水工作的管理和运营。

1.2水源水量和水质

(1)水源地位置及水量

临清市农村供水水源为张官屯水库,张官屯水库总库容2293万立方米。利用南水北调干渠引水充库,经水库调蓄净化处理后加压进入全市供水管网,设计供水能力为3万吨/天。

(2)水源水质

张官屯水库引用长江水,常年水源充足。通过采用输水管道

联网方式,保证水质和水量。

1.3水处理工艺及设备

张官屯水库净水厂采用水利部推荐科技成果,全自动净水设

备对源水进行处理,从配水楼配水、旋流气浮澄清池沉淀、U型 虹吸滤池过滤、清水池消毒到泵房供水五个步骤全部实现自动化。净水工艺具有效率高、自动化程度高、出水水质好等特点。

1.4 输水管网系统

输水主管网采用PE给水管材,出厂工作压力4.0Mpa左右,

管网末端工作压力2.0Mpa左右。

1.5水质检测

市卫健局每年在枯水期、丰水期组织进行两次水质抽检。

1.6 机构设置及职能

盛源供水服务中心设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2.供水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2.1供水应急事故分类

2.1.1自然灾害:指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冰冻

等自然灾害引起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严重破坏时的供水事故。

2.1.2持续干旱:指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

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2.1.3 水质污染:指因突发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源事件,

造成水质指标严重超标,从而影响公众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供水事故。

2.1.4 其他事故:指生产事故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供水事故。

2.2供水应急事故的分级

供水事故按照事故对水源和供水的影响程度分级,共分特别严重 (Ⅰ级)、严重 (Ⅱ级)、较严重 (Ⅲ级)、一般 (Ⅳ) 和轻微(Ⅴ) 五个等级。

Ⅰ级: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因素导致主要水源水量不足、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或泵站、水厂设施遭到破坏,整个供水区域连续停水48 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10000 人以上。

Ⅱ级:主要水厂停电或发生内部安全事故,供水能力丧失或 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20%—30%,造成整个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 小时或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 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0—10000 人。

Ⅲ级:主要源水供应管道断裂或输水设施遭到破坏,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 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2000—5000 人。

Ⅳ级:主要输水管道爆管、断裂、漏水或安全调控设施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24 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2000 人。

Ⅴ级:非主要输水管道或安全调控设备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50%—60%,导致部分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 小时以下,供水影响人口500 人以下。

3.供水应急事故预防、预警及上报机制

3.1供水应急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对水源地实行封闭管理,建立工作人员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根据《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树立警示标志。设置备用水源井,做到应急时有发电机组,水源做到破坏时能启用备用水源;组织专业队伍配备专用车辆,备足抢修设备、物料,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配备专门的巡查小组,每天不定期对供水管路进行巡查,做好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工作,确保供水的正常运行。

3.2 供水应急事故预警系统

根据工程运营情况,在对水源和水量、水质变化,取水设施、输水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建立供水紧急状态预警系统。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5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和Ⅴ级(轻微),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紫色表示。

3.3供水应急信息上报制度

在发生Ⅰ、Ⅱ级供水事故时,工程应急机构应在1 小时以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工程涉及范围内的镇街,主管部门按要求迅速上报临清市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将应急信息上报后,工程应急机构应在4 小时内将应急信息写成详细书面报告,报送市主管部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供水事故的单位和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当前情况等;

(2)供水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影响;

(3)造成供水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供水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发生Ⅲ、Ⅳ级事故时,应急机构应将供水事故信息在12 小

时以内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发生Ⅴ级事故时,应急机构在24 小时内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4.供水应急事故措施

4.1 组织措施

4.1.1 组织机构设置

针对供水工程可能出现的供水事故,临清市人民政府设立农

村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市领导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各镇街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各镇街设立镇街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由各镇街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街相关人员为主要成员,负责各镇街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各镇街成立应急供水小组,应急供水小组分为事故应急抢修小组、管道抢修小组和管道巡查小组。

4.1.2职责

临清市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聊城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

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市各镇街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应急、公安、水利、环保、卫生、医疗救护等成员小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镇街农村供水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镇街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镇街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镇街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镇街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镇街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镇街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根临清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4.2工程措施

4.2.1由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将紧急状态上报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当地镇街,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启用备用水源;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分时段供水,控制好调蓄设施,方便用户储水;

(5)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限制工业、农业、建筑等行业用水;

(6)由市主管部门或镇街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7)原水水量能够满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质无变化,经监测确认合格后,经上报市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4.2.2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将紧急状态上报市主管部门,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水源遭受污染时,应启动备用水源;

(3)及时了解水质污染情况;

(4)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5)降低水厂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调剂容量集中时段供水,方便用户储水;

(6)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停止工业、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用水;

(7)由市主管部门或镇街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8)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卫健、水资源对原水进行综合评价,卫健部门对出厂水,未梢水进行水质检测;根据污染物性质

和浓度,紧急采购或调集污染物处理剂(如粉末活性炭或颗粒状活性炭)适量开启主要水源,并按需在水厂滤池加活性炭以吸附污染物,以尽快恢复供水正常状态;

(9)原水经监测确认合格后,市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需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4.2.3 水厂、主要供水设施遭受破坏,长时间无法供水。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供水设施破坏情况上报市供水主管部门,紧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

(2)启用备用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供水;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限制农业、工业、建筑业等行业用水;

(5)由市主管部门或镇街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6)损坏的原水供应设施修复完毕后,经应急供水指挥部上报市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尽快恢复正常对外供水。

4.2.4水厂主要机电设备及自控设备故障,长时间无法供水。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领导小组,紧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

(2)启用备用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供水;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由市主管部门或镇街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

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5)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限制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等行业用水;

(6)损坏的主要机电设备或信息化及自控设备修复完毕后,经应急供水指挥部上报并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尽快恢复 正常对外供水。

4.2.5原水输水设施、供水输水管道断裂、爆管等。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领导小组,紧急关闭断裂相关管道阀门,暂时停止事故区域供水;

(2)紧急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管段进行抢修;

(3)迅速调整管网配水,以缓解停水区域用水压力;

(4)由市主管部门或镇街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4.2.6 破坏分子对水厂实施爆炸等破坏行为时的工作预案。

(1)第一时间报警处置;

(2)由抢险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由应急供水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5.应急保障措施

5.1资金保障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应设

置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5.2装备保障

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抢修小组备用三轮车和主要供水设 备专业检修设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等。

5.3通信保障

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所有成员和各村水管员须保持手机畅通,能够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供水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小组之间联络畅通。

5.4人力资源保障

为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应加强应急队伍培训管理,培养业务精、吃苦耐劳的技术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附则

1、本预案由临清市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7.附录

1、临清市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示意图

2、临清市农村供水系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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