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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龙华街5号;邮编:252600;电话:0635-2321065,电子邮箱:lqsxxhzx@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公开制度建设。在《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公文类政府信息办文、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审查发布程序。出版《临清市政府公报》12期,按月定时更新,并在市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等各级便民服务场所摆放。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3年临清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09条,主要包括动态要闻类信息3169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29条等相关信息。
三是解读回应情况。高质量、多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2023年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共69篇,其中,图文解读13篇、音频解读23篇,专家解读6篇,开展新闻发布会6次,其他形式解读2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4件,结转到下年度办理1件,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101件,占55%,“部分公开”27件,占15%,“不予公开”1件,约占1%,“无法提供”的“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5件,占14%。为规范政府信息告知书程序、文书规范性,开展轮训、模拟测试等方式,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校、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升级。依据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新增网站专题栏目2个,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指导,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临清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消息365次、1633条,发布政务微博234条。通过及时更新电子显示屏信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以政府网站为主要阵地,对优化营商环境、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专题进行升级优化,企业、群众获取创业投资信息更便捷;规范建设长者专区,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和咨询。
(五)监督保障
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咨询服务中心,总揽全市政务公开大局,统筹推进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至少开展4次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对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按季度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按月对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工作,每天关注网站信息错敏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0 | 47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9145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610 | ||
行政强制 | 1101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942.7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4 | 0 | 0 | 0 | 0 | 0 | 15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1 | 0 | 0 | 0 | 0 | 0 | 10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4 | 0 | 0 | 0 | 0 | 0 | 15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对照国家、省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更高要求,对照我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的更高要求,对照市民群众的新期待,对标先进地区做法,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存在问题:一是规范化程度待提升。有的部门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政策公开和信息发布流程不严谨、标准不规范。二是政策解读不精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自说自话,影响了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和落实落地效果。三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在涉及民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举办4批次政务公开培训会、集中办公2批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提升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水平。提高筛选相关文件能力,准确把握公众所需信息的趋向,对解读内容进行精准发布、精准推送。三是优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重点加强一体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强化模块内容管理能力,向公众提供更全面、更惠民的政务信息。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临清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3〕3号要求,不断优化政策文件属性认定、公开程序等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通过“政府开放月”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水平;扎实开展政策评价工作,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有效促进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已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市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0件,所有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收到政协委员提案 136件,所有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以公开促落实。认真落实上级要求,5月20日-6月14日,全市共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线下宣传活动21次。9月1日-到9月30日,全市累计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39次。在聊城市“公开聊亮・为您开放”政府开放月活动中,获得了三等奖。二是以公开促创新。2篇政务公开经验做法被“政务公开看山东”公众号刊发。中国社科院《中国政务公开发展报告(2023)》发表《山东省临清市探索融合“公开+服务”,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新渠道》一文,向全国展示临清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与经验。三是以公开促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联合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更新市民代表库,增选了21名市民代表。开展了6次线下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参与政府活动。
(五)咨询渠道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清市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35-2321065,联系地址:临清市龙华街5号,电子邮箱:lqsxxhzx@lc.shandong.cn。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适应政务公开新常态,把握政务公开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讲方法、使巧劲,真正通过政府工作的透明化,让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设临清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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