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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临清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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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原则

根据《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第一批),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关于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因部分应聘人员自动弃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7名考生进入体检范围。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日程安排

1、集合时间:2023年8187:00

2、集合地点:临清市人民医院东院区(温泉路与东外环交叉口东南角)门诊楼前集合。

无故迟到或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办理体检手续必须本人参加,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受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要进食饮水。女士若有怀孕情形,请务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4、体检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7、体检人员家长、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8、考生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私自离队; 

9、考生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下一步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第一批)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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