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时传晓
临清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为全面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9日,中共临清市委办公室和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电〔2021〕55号)和《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办发电〔2021〕51号)
二、编制过程
临清市应急管理局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后,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等19个部门意见,完成会签,并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13日在市政府网站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送审稿,经市司法局审查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主要内容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临清市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时传晓
咨询电话:0635-232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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