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
为解决我市人口结构矛盾的突出问题,缓解人口老龄化程度,改善人口性别比例,从根本上实现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特起草《临清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 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委 省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聊城市委 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到2024年年底,建立一所公办独立的托育服务机构;县级财政对达到市级示范的公办独立托育机构给予1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对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
二是加强生育养老假期待遇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落实国家及省规定的休假政策。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倡用人单位增加配偶陪产假5天,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增加育儿假5天。设立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护理假,计划生育家庭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
三是加强养育成本支持。对完成备案且按照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机构,由县级财政按照实际收托数,给予二孩、三孩保育费分档补贴,其中二孩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月,三孩标准为不低于400元/人/月。
四是加强住房保障支持。健全支持生育的住房保障政策,二孩三孩家庭于2023 年12月 31 日前在我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3万元/套购房消费券。二孩、多孩家庭内均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我市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27万,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45万;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我市城镇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内子女均为未成年子女且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优先纳入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五是加强医保政策支持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不低于1500元,三孩不低于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三孩不低于90%。
六是加强计生家庭帮扶支持。发挥民政和慈善在社会救助中的保障作用,对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包括伤残的独生子女),报销单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的50%,年度个人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有失独家庭的镇(街)至少建设一处利用率高的“暖心家园”。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由镇级组织以登门走访、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形式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节日慰问活动。
主办: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清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232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