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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一、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二、  学生一日常规(一)上课1、预备铃后,要按课程表做好课前准备,课前二分钟,在教室内或活动场地内等候老师上课。2、上课铃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教室,迟到者要在教室外等候,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3、上课时,要集中精力听讲,不交头接耳,不看其他书,遇有听不懂的问题,等老师讲完后,举手提问,不经老师许可,不准讲话。4、上课期间,任何人不得到教室内找老师或学生;老师和学生一律不准接待客人。5、要做好听课记录,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二)自习1、自习时不迟到、不早退,不在教室内随意走动,不干扰别人学习。2、自习时间,不随便出入,不讲闲话,不说笑话,不看小说或课外书,集中精力复习功课,搞好课前预习,独立完成作业。(三)课间与课外活动1、课间时,要做好下节课的上课准备,室外做轻微活动,不追逐打闹,不做激烈的体力活动。2、按规定参加课外活动,上好课间操。3、按时参加校会、班会、团、队活动。4、不准打扑克、下棋,不在校园等公共场合接打手机、听随身听。(四)就寝1、按时熄灯入睡,严格封闭式管理,住校生不准随意在校外留宿。2、宿舍内要轮流值日、值周,早晨起床后,由值日生打扫卫生。3、宿舍内不留他人住宿,不能在宿舍内与外人聊天。4、宿舍内不准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等。三、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出入校门的管理工作,确保同学们的安全,规范同学们的行为,督促同学们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进一步营造我校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订本规定。一、时间安排:1、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得无故离开学校。2、双休日返校时,进入校门后,禁止无故外出。3、下午第四节时间,同学们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场所进行兴趣小组活动或上自习,服从教师管理。4、学生家长给学生捎东西请放在门岗并登记,同时提供学生所在班级名称和班主任姓名,由门卫安保人员转交。二、纪律要求:1、上课期间,所有出入校门的同学一律凭班主任教师(或学生科、督导值班人员)签名的请假条,否则学校保卫人员将有权拒绝学生出入。2、上学、放学时,走读生一律穿着校服、佩戴学校发放的胸卡按时出入校门。3、若胸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学生科如实登记,及时补办。三、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1、私自外出者,每人次扣个人量化分30--50分。2、如发现有私自借用或转借走读胸卡的现象,先给予借用者和转借者每人次扣10分的处理,如果出现违反封闭式管理外,再按照学校量化四十条规定追扣30-50分。3、对教管人员的劝阻态度蛮横者,每人次扣个人量化分10--50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直接开除处理。4、走读生的自行车必须上锁,并及时锁车,否则扣个人量化分1分,并要求自行购置锁具锁车,对不听管教者,不允许其出入校门。5、走读生的自行车必须分区按点存放,乱放者每人次扣个人量化分1分。6、学生在出入大门时,必须下车,步行推车,避免车祸,否则扣个人量化分1分;如不听教管人员劝阻或管教,扣个人量化分10--50分;发生撞车撞人事件,后果由肇事者负责。7、违反封闭式管理者,涉嫌不服从管理的,学生科、保卫科将根据《临清工业学校学生违纪量化考核细则四十条》,视情节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直至开除学籍,由学生家长领回。8、对以上学生违纪记录,安全科将登记存档,并结合学生科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四、 关于学生请假的说明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秩序,加强学生的集体意识,培养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及自身的挑战性,特制订学生《违纪量化考核细则》的补充规定:1、学生请假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不准代人请假,不准打电话请假或事后补假,确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请假者,必须有家长第一时间到校或其它方式说明原因进行请假,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旷课。2、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签字批准生效。学生请假2-3天由班主任同意,级部主任批准生效。4-7天由班主任签字同意,级部审核同意,学生科批准生效。7天以上由班主任签字,级部、学生科审核同意,分管校长批准生效,需家长到校并提供相关证明。3、签意见或批准时,须写明〝同意几人〞,签字人,签字日期以及批准的天数和起止时间,一式三份或四份(班级留存、门岗留存,宿舍留存、级部留存,走读生不填写宿舍)。4、凡学校规定不准请假的场合,只有学生科、分管校长有批准权,没有以上人员准假,不参加或早退按旷课论处。5、学生请假每核查一次人数记录到个人和班级量化,直系亲属丧假(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为3天)、住院治疗、严重意外伤害、高烧输液除外,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五、  学生手机管理专项制度1.学生手机以班级管理为主,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2.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的,每人次扣10分,并将手机上交学生科,自开具罚单始计算时间,一个月后由家长领回。如家长不按时到校,延长领回时间。3.上课期间使用、玩手机的,或在教室(实训室、车间)、宿舍内充电的,每人次扣20分,并一律予以没收,学期放假时由家长领回。4.利用手机勾结社会人员寻衅滋事的,一律由家长到校配合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处分、劝退或移交司法机关。5.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资料、造谣诽谤、发布恶意信息及资料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6.对于发现持有手机而拒交者,除按规定扣分外,由其监护人到校配合将手机上交学生科或家长领回。对于监护人不配合的,将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7.上述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充电器及其它音视频设备。六、 卫生管理一  教学楼、卫生区卫生量化标准一、教室1、地面、墙壁、天花板、灯具及开关保持清洁,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点。墙壁上不准乱张贴纸张,必要的东西如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小组表等统一贴在教室内指定的位置。2、桌(包括讲桌)凳及卫生用具保持清洁并且摆放整齐。3、门窗及其玻璃、窗台保持清洁。4、教室内除卫生用水外,不准乱倒污水。5、废纸一律扔在垃圾桶内,不准扔在地上,更不准扔出窗外。6、进出教室,严禁触摸墙壁。7、靠墙的同学不准触摸墙壁,不准将头、身靠在墙壁上。8、擦门窗、灯具等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树立安全第一、卫生达标的思想。9、不准在教室内就餐。10、课间操时打开门窗,保持空气畅通,保证教室内环境。11、教室内每日至少拖一次地面。12、个人抽屉内整洁有条理,无多余物品,无垃圾。二、楼道、楼梯1、楼道、楼梯一律不准乱扔废弃物,保持洁净。2、墙壁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尘土,地面无垃圾、无尘土、无垃圾,窗台、扶手保持干净。3、在楼道、楼梯内行走时一律靠右边行走,不准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并严禁往墙壁上蹬脚印、砸球。3、公共设施注意保护,不攀越,不破坏。4、进教学楼,注意清理脚上的泥土,不把泥土带进教学楼。三、校园大环境1、不践踏草坪,不折树木花草,草坪内无杂草、无垃圾。2、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无过多尘土、无杂草树叶。3、垃圾及时倾倒,并保持垃圾桶整洁,放置规范。二  爱护校园卫生环境倡议书亲爱的同学们:校园环境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在我们的校园里,还有散落着同学随意乱扔的瓜子壳、糖果纸、包装袋、塑料瓶等。每当风一吹起,这些垃圾就在我们的校园里“翩翩起舞”,所有这一切,都跟我们洁净的校园极不相称。“工校是我家,清洁靠大家”,我们相信,没有哪一个同学希望在一个垃圾遍地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所以,我们向全校的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1、请不要随手乱扔垃圾。2、以爱护校园环境为己任,自觉维护校园的清洁卫生,做好值日生工作。3、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扔垃圾并提醒乱扔垃圾的同学。4、看成到地上有纸屑、塑料袋等杂物,主动拣起来,及时清理教室内垃圾桶。5、不再把食物带进教室内,同时应主动清理抽屉里的垃圾。6、养勤俭节约的美德,减少浪费,就是减少垃圾。7、请使用垃圾袋,防止垃圾散落。8、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涂乱画,不踩踏草坪,不攀折树枝。9、自觉与不文明行为说再见,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成为保护环境的卫士。创良好校风,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展现自己良好的家风和个人素质,自觉增强保护校园环境的意识,做保护校园环境卫生的“绿色卫士”,进入工校门,做文明工校人!我们一起努力吧!七、  宿舍管理标准一  宿舍楼秩序标准一、作息制度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准时回宿舍。2、上课时间不准在宿舍内逗留,不准单独进出,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至少一人陪同)方可进楼。3、严禁夜不归宿,午休时间不许出楼。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到物业办公室登记,经管理人员批准。二、室内秩序:不准喧哗、打闹,串室、借物品,不准吹笛子、吹口琴、下棋、玩球、打扑克等。严禁在宿舍内洗刷、晾衣物。三、室外秩序:不准从窗子里向外倒水、扔垃圾物。不准在楼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玩球等。不准在楼道内洗刷,室外穿着必须文明。四、洗刷间:讲究卫生,节约用水。严禁在洗刷间内大小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洗刷间停止使用。五、爱护楼内所有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毁坏者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六、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严禁吸烟、带烟、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任何人私自安装电源、不准私自更换灯泡。因此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七、严禁在宿舍楼内就餐。八、不许任何人私自安排学生住宿,不准私自留客住宿。如有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住宿。九、以上规定,请同学们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等纪律处分。二  宿舍房间卫生标准一、床铺:叠放整齐,摆放一致。(10分)1、被子:要三幅四折对叠,双层向着门的方向,被子放在远离门的一端床的中央位置,上下铺被子对正。2、枕头:一律放在近门一端中间。枕巾要干净平整。3、床单:要干净平展,两侧折在褥子下面。4、床上不准堆放其它东西。每床同时达到以上标准被评为合格。不合格床铺每个床铺扣1分。二、地面:要时刻保持洁净。(10分)三、物品摆放:要整齐划一,井然有序。(10分)1、鞋按床下规定位置,鞋跟朝外,顺线摆放整齐,不得超出线外。每人不得超过两双鞋(按左上右下)。(2分)2、脸盆放在规定的位置(按左上右下)。(2分)3、毛巾要叠齐搭放在两床之间学校统一所拉的铁丝上。(2分)4、水瓶统一放在窗下地面上。(2分)5、卫生工具放在门后壁橱下面,个人卫生用品放在另一侧壁橱下面。(2分)四、房顶墙面:保持洁白。(10分)1、不准随意张贴;2、不准涂划;3、不准砸钉子;4、不准有蜘蛛网;5、房间内外墙上不准有泥点、印迹、油污存在。五、门窗:要保持干净,窗子上不准挂任何物件,玻璃要保持明净。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5分)六、空间:不准乱拉绳索晾晒衣物,床头不准挂任何东西。(5分)八、  学生就餐秩序细则为了建立良好的就餐秩序,培养学生养成文明用餐习惯,特制定如下细则: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就餐。集体若因事需提前或推后就餐,必须事先与餐厅管理人员联系,否则餐厅不予接待。提前进入餐厅的个人扣1分/人次。2、进入餐厅必须携带本人饭卡,禁止合伙或借用他人饭卡就餐。3、进餐厅时不准跑,有秩序进入。排队打饭,不准插队(中途离开又返回原处者视为插队),违者扣1分/人次。4、每人只能打饭一份,严禁代打(若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须经值班老师批准)。5、文明用餐,不说笑,不大声喧闹。慢吃细嚼,注意不要烫伤。6、按需就餐,吃饱为止,杜绝浪费,不挑食,不随意丢弃饭菜等,自觉保持桌面、餐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严禁将饭菜随意丢在饭桌、地面上及倒入水池内。剩饭、剩菜倒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准将饭菜带出餐厅。违者扣1分/人次。7、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不故意挑剔。如遇问题,通过管理人员协商解决,举止文明,不做有损自身形象的举动。8、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做到互相礼让。9、自觉爱护餐厅用具,若损坏则照价赔偿。10、用餐结束后,应迅速离开餐厅,避免影响其他同学就餐。学生餐厅由值班领导、班主任、部分教师、学生会负责值勤,维持就餐秩序,检查违纪现象。凡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做到就餐安全、文明、有序! 发文时间:2024-03-22
  •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一、考试组织 (一)教务科教务科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二)各级部各级部负责考场的设置、编排,考号的确定和监考、阅卷教师的安排。安排专人读卡、阅卷、汇总分数。汇总分数教师对所汇总分数的正确性负责。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改动所录分数。如有差错,须经各级部主任同意,方可改动。(三)班主任1.各班班主任须根据各级部通知在考前及时把本班人数及桌椅等情况报各级部,并亲自到各级部核对学生名单。各班钥匙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放学前交到各级部。2.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向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并把考场、考号等有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二、教师规范 (一)监考规范1.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应当在开考前10分钟到各级部考务室领取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应到考场。考试终了铃响,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2.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3.期中、期末考试每考场要保证2人同时监考,不得互相替班。4.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与本场考试无关的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处理。5.监考教师要按考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认真收卷,规范装订。遇有缺考,把试卷订在与该考生考号相应位置,不准出现串号、错订、反订现象,更不得漏收试卷。6.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管理负责,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物带走。7.负责考试期间纪律管理的教师要及时到位,认真管理学生,制止任何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8.与考试无关人员,特别是有关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或各级部允许,可进入考场作适当说明,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9.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持楼内外分担区卫生。(二)阅卷规范1.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由各级部统一安排教师阅卷或异校交换阅卷。学校统一评卷时,月考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教师阅卷,期中、期末考试由其他年级本学科教师阅卷。异校交换阅卷,学校对交换学校做好保密工作。2.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时,原则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现参考答案有误,须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再作处理。3.试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误应有规范的批阅符号,得分、减分须使考生明白。4.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把试卷拆封。5.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扰其他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也不得主动将所阅试卷提供给他人。6.试卷总得分须认真计算、核查,确保准确无误。7.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教师应在指定位置签名。8.期末考试,录完分的试卷由各级部保存备学校抽查。9.学校抽查试卷时,如发现漏判、错判等现象,差多少分全部试卷均增(或减)相应的分数。10.任课教师对阅过的试卷有疑问,可向各级部申诉,但不得擅自更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复查。三、考生规范 1.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禁顶撞监考教师等现象的发生。2.考生要保证考试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3.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等非考试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4.考场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如把相关书籍、资料带在身边,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动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5.考生须在答卷前工整填写卷头。考号、班级、姓名一律写在试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6.考生须珍惜任课教师的辛勤劳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答卷。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向教师询问。7.考生不得把考卷带出考场。8.考试完毕,考生须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不得在一楼附近活动、喧哗。9.考试期间,考生须爱护所在考场物品,保持卫生。四、责任追究 1.教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教师量化考核条例》处理。2.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发文时间:2024-03-22
  •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临清工业学校校级督导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学校常规管理要求,突出级部管理的主体地位,保证学校管理的有序良性运行。按照“重规范、强执行、提效能”的工作要求,体现“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的管理目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当前实际,特制订临清工业学校校级督导实施方案。一、督导内容1、督导全校对全校日常情况进行督导巡视,及时协调相关科室解决突发问题。做好学生入校、离校时间段的门岗值班,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出入。校级督导值班带班校长值班干部时间督导时间督导地点督导内容督导记录6:00-6:30门岗督导安保人员工作,督导安保人员工作,督导师生入校,巡视校门周边安全。7:50-8:00门岗与夜班人员交接班,督导安保人员工作,督导教职工入校,巡视校门周边安全。8:00--11:0014:40—17:00校园内督导校园整体秩序。(1)督导校园整体规范(含卫生、车辆摆放、安全隐患、学生行为等),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2)督导精工楼、精技楼、匠心楼整体情况。(3)抽检级部常规值班、公共区域卫生、教室卫生、学生规范,教职工办公规范、卫生及物品摆放情况。(4)督查学校公共区域公物情况。11:30—12:2017:00—17:40门岗督导安保人员工作,维持放学出行秩序、学生规范,督查校内及周边安全状况。12:20—13:50校园内督导校园静校秩序,督导宿舍管理、级部值班在岗情况。14:00—14:40门岗督导安保人员工作,督导师生员工入校,巡视校门周边安全。18:00—19:00校园内重点督导校园秩序。19;00—21:20校园内督导级部值班在岗情况,抽检级部班级教师在岗情况、学生自习秩序、教室卫生。21:20—21:40门岗校园内带班校长和白班值班干部在校园,督导学生安全离校和回公寓,24小时值班干部和夜班值班干部在门岗督导师生安全离校,巡查校门周边安全。学生宿舍区交接班。21:40—22:10宿舍公寓督导物业工作,督促学生就寝。22:10—22:30校园巡视校园。校园督导整体情况2、督导级部日常办公情况为保证检查结果客观、公平、及时,抽查方式为级部值班人员随机抽取办公室、教室各一个,并陪同检查。督导内容级部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空岗扣2分/)公共卫生(最高扣5分)其他违纪每发现一起级部扣1分,学生个人按量化选对应细则扣分抽查办公室情况抽查教室情况得分名次教师无故不在岗扣1分/人卫生(最高扣5分)无人使用电气设备扣1分/台师生出勤(应到/实到)少一人扣1分/人睡觉扣1分/人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扣1分/人三无学生扣1分/人卫生(最高扣5分)基础部22级基础部21级基础部20级专业部22级专业部21级临清工业学校课堂督导管理办法为了强化课堂管理,稳定课堂秩序,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树立全员管理的教育思想,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经学校研究,特制定课堂督导管理办法如下:一、督导内容及扣分标准1.上课铃响后,全体同学起立向老师问好,否则每次扣1分。2.学生实训课堂玩游戏,体育课秩序混乱,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3.学生课堂吃零食,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4.学生课堂睡觉,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5.学生课堂随意进出而不制止的,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6.学生课堂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严重扰乱课堂秩序,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7.学生串教室.串位未及时发现的,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8.学生无故旷课未能及时告知班主任的,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9.学生上课时打架,任课教师不能及时制止的,每次扣任课教师3分。  10.下课铃响后,全体同学起立向老师说再见,否则每次扣任课教师1分。11.教师无教案授课,每次扣2分。12.教师不布置、不批改课外作业的,每次扣1分。13.教师带手机进课堂.晚自习长时间摆弄手机,每次扣1分。14.教师要按时听信号上.下课,上.下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二、督导及考评办法本办法由学生科和各年级部联合组织落实,每节课(含自习)不定时检查。检查采用扣分制,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对任课教师的考核,把检查数据每日公布,每周总结公示,学期末汇总折合后计入教师量化考核(根据班级人数按比例折算)。学生管理人员负责对班级和班主任的考核,把检查数据每日公布每周总结计入班级量化,同时计入学生个人量化考核,作为期末奖惩的依据。 发文时间:2024-03-22
  •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1.按时到校上班,因故不能上班的,应按学校考勤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3.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打开办公室门窗,清扫办公室;行政值班人员检查师生到校情况,做好课前(课间)学生安全及卫生管理等工作。4.积极参加每周一节听课活动和教研组每周组织的教研活动。5.班主任要随学生队列进入运动场,组织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6.上班时间禁止随意外出,因公或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应履行钉钉请假手续,并向门卫人员出示后再登记外出。7.办公室内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吃早餐、零食,中餐一律不得饮酒,晚上不得酗酒。8.按要求认真备好每节课,杜绝不带教案上课或课后补教案的现象。9.教师上课必须带好教案、教科书等,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课表和教案上课,禁止随意性。10.教师应做好课前一切准备(如:教具、学具等),课前二分钟铃响就要进入岗位。下课铃响后,方可下课。11.教师上课姿态大方,精神面貌好。不得坐着上课或干其它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不得离开课堂接待家长或客人。12.上课、值晚自习时,教师要维持良好的上课、自习秩序,杜绝学生嬉戏.随意出入教室和学生睡觉现象。对违纪严重的学生,教师可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充分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惩戒;不服从管理的学生交由级部管理人员处理。13.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布置足量的作业,便于学生及时巩固所学知识。14.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正确。当天的作业次日必须批改完毕(作文除外)。作业中出现的错误要指导学生及时改正,并进行复批。注重对学生的激励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15.按时下班、不早退。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电脑和空调等,关好门窗。16.按学校要求做好全员育人工作,密切与学生家长联系,坚持家访。 发文时间:2024-03-22
  •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文件,进行本单位会计核算。二、按时进行预算、决算、会计核算。三、按时完成各种财务报表及系统的填报。四、出差报销业务,严格按照《临清工业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五、严格财务报销程序。即:经办人填写报销单并签字后,携带报销单和原始凭证,到财务科初审、复审;合格后,再提请分管校长、校长审批签字。而后,进入支付程序。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发文时间:2024-03-22
  •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第三条 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应当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第二章 实习组织第四条 学校应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第五条 学校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第六条 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第七条 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第八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 实习管理第九条 学校应当明确学生实习工作分管校长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学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第十条 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第十一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二)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七)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第十二条  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第十三条 实习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第十四条 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第十五条 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职业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的,须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实习派出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同步将实习学校、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等信息及时提供实习单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第四章 实习考核第十六条 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共同实施考核。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不得简单套用实习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第十七条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对学生违规行为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受到处理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8)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第五章 安全职责第十九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第二十一条 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二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用可按照规定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投保经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鼓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投保费用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对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 发文时间:2024-03-22
  • 实训课教学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备课、编写教案、实训课课堂教学、成绩考核等几个方面。一、教师备课备课是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实训教学大纲、学期教学计划、实训课教材、结合实训内容、设备、学生等实际情况,对即将进行的实训教学做好认真的准备工作。实训指导教师备课应做到:1. 钻研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掌握教学内容、目的要求、需要传授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及本次教学项目与前后项目之间的联系等。2. 了解所带班级中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以便因材施教。3. 了解所用设备、仪器、及工具等准备情况。4. 确定示范演示工作程序或操作步骤。二、教案编写1、实训指导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按照实训课堂的教学要求编写实训课程项目教案。2、其内容包括教学内容、目的要求、重点难点、实训项目、操作方法、使用设备与工具、量具、刃具及其它实训用具用品、操作步骤、安全与职业素养教育以及课堂组织方法等内容。三、课堂教学1. 集合:课前5分钟,实训学生列队在实训室门前集合,班长整理队伍。每个实训组站成一行,组长位于本组的最前面。2. 点名:课前2分钟,教师持点名册点名,掌握详细的出勤情况。确认学生请假和无故旷课情况,对旷课学生,应与班主任联系,以便班主任及时处理,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疏漏。3. 检查实训服装,带入:上课时间到,学生依次进入实训室。教师在实训室门前检查学生实训服装、绝缘鞋和其它防护物品是否符合本实训室的具体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责令其暂时停止实训,由班干部带队交班主任处理。多次教育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可直接向学生科反映有关问题,责令其家长到校,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4. 集中讲授:学生进入实训室后,实训教师集中授课,学生按集合队形听讲,做好实训课笔记。教师介绍本次实训项目的具体内容、方法、操作要领、技术关键、注意事项等。特别是安全教育,教师更要精心准备,“每课必讲”,努力做到“安全意识人人有,安全知识时刻记”。为提高实训的效率,教育学生节约耗材、珍惜时间,实训教师应根据经验,事先确定本实训项目的具体耗材、操作时间,即“定项目定材料定时间”,严格做到“多者不予,少者不补”。5. 示范演示:依照教学要求,边示范边讲解,做到步骤清晰可辨,动作准确无误,操作方法规范,讲做协调一致。6. 技术文件准备:教师每次实训课下发学生实训参照的技术资料(如任务书、实训指导方案、或简单的操作要领等)。7. 学生分组操作:学生按工位号或组别号进入工位,检查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等是否有损坏,如果有损坏情况,实训前举手汇报实训教师检查,并做好记录才可以开始实训。每个学生在独立工位操作的,要求学生按工位号,到达相应的实训工位,开始操作。多人成组操作的,要求学生应按组号,到达相应的实训工位,开始操作。每组组长为本组的1号,最先操作,指导教师加强对其指导,以便于其达到实训要求或打分合格后,协助教师指导其他学生进行操作。待实训学生在指定位置有秩序等待。严禁胡打乱闹,大声喧哗,保持队形或坐姿整齐。8. 教师巡回指导:学生开始实训后,为便于组织管理和学生提问,教师应确定一个固定的指导位置。在技术指导上,要突出整体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实训的进展和共同存在的技术问题。对于个别学生的个别技术问题,应要求学生独立提出,做出“一对一”的技术指导,然后返回指导位置或全面巡视。在技术指导的同时实训教师还应注意做好秩序维持、安全监控。保证整个实训秩序的安全、安静、整齐和卫生。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特别是涉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要迅速反应,加强教育批评,如问题严重可上报实训科,给予责令暂停实训等处分。9. 卫生清洁、设备清理:每次实训结束前5钟,学生停止操作,按分工表清理各工位设备、工具、地面、窗台,最后把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教育学生规范摆放实训用具,清点每个工位设备、工具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实训室设备、工具以及其它财物的完好率。10. 点名、小结、下课教师组织整队清点人数,记录逃课学生,简单讲评,如实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表等工作后下课。11. 实训项目考核:每一项目结束时,教师应对学生完成的实训项目按相关技术标准打分,记入平时考核成绩。 发文时间:2024-03-13
  •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制度汇编,,临清工业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根据市人社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申报评审范围本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本单位拟推荐人数根据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复,确定职称评审拟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三、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各级职称,除必须符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班主任1、申报助理讲师:入职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两年及以上或者入职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2、申报讲师:任现职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四年及以上。3、申报高级讲师:任现职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五年及以上。(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申报:1、近五年来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2、因工作失职或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者;3、任现职近五年以来,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况者。   4、我校制度规定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申报者。四、评审程序(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职称推荐领导小组和成立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二)个人申报:由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三)资格审查:职称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申报材料、证书、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执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资格审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向申报人通报资格审查结果,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说明原因并退回申报材料 ,张贴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四)民主评议:资格审查通过的教师,进入民主评议程序。民主评议会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民主评议在个人申报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五)职称推荐委员会考核:对经民主评议同意晋升人员,由职称推荐委员会进行考核。学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六)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在《“六公开”监督卡》上签字,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七)坚持推荐公示制度:将推荐人员名单和个人申报材料中的《一览表》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布本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按上级要求上交。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公示期满后,上报公示情况总结, 使推荐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八)建立评审档案:对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全过程纪实,做到留影、留像、留记录,如实记录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建立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公示等全部书面材料及影像资料整理归档,使职称申报推荐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临清工业学校职称评审推荐评价细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号)文件精神,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中等职业学校职称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职称评审推荐评价细则》。评价细则一、学历:研究生学历计26分,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计24分;函授非脱产进修取得第二学历本科的计22分;脱产进修取得第二学历本科的计20分。二、学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计1分。三、工龄、教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满一年计2分,其它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计1分,工龄年限以档案为准。四、教师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计0.5分(在竞聘中降聘的年限不计分)。五、年度考核:每一个年度考核优秀计3分,合格计1分。六、教育管理:担任校级干部每年计2分,中层干部每年计1.5分,班主任每年计1分(校级模范班主任每年计1.5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计0.5分。同一年份若担任两个或多个职务按最高一项计分,不累计。七、工作量:达周平均工作量(每学年核定一次)计10分,每增加1节加0.5分,减少1节扣0.2分。本项最高计15分,最低计8分。注:参加教师职称评审要达到不低于10—14节课时量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八、工作实绩:分数=(一等次数×60+二等次数×55+三等次数×50+不获奖次数×45)/n(n为计算年限)。注:五、六、七、八项计算年限均为:拟晋升正高级、高级职称计算近五年,拟晋升中级职称计算近四年,拟晋升初级职称计算近三年。九、荣誉称号:此项最高15分,同一类别只按最高级计分。计分标准详见附件1。十、教科研成果:此项最高20分,同一类别只按最高级计分。计分标准详见附件2。十一、政治思想表现:按参评人数平均分为四个等次(四舍五入)计分,最高计20分每个等次依次递减0.2分(不足四人时分别计20分、19.8分、19.6分)。十二、参与学校承接的上级有关门安排的考试任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者,在职称评审时单列加分项,按下列标准执行,高考:0.05/天,事业编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0.03/天。注:九、十、十二项计算年限为任现职以来。评价依据一、学历、学位、任现职时间、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由申报人提供原始证件。二、工龄、教龄:以档案为准。三、年度考核、干部任职年限:由人事科提供。四、班主任任职年限:由学生科提供。五、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任职年限:由教研科提供。六、工作量、工作实绩:由教务科提供。七、政治思想表现:由上级职称评审文件中规定的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排名。说  明若上级相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有重大内容调整,本标准将相应调整。附件1: 项目计分标准备注荣誉称号(15分)国省市县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师德标兵、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教坛新秀、十佳骨干班主任15963教师节期间的荣誉称号教学能手10852名师、最美教师、英才、首席技师、技术技能大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党外知识分子15107优秀青年教师、岗位能手、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级省级培训3210.5注:岗位能手包括在党、团、工会、妇联和人社等部门组织的系统评选活动中获得的荣誉称号。附件2:项目计分标准备注教科研成果(20分)国省市县校教学能力、信息化教学说课、信息化教学设计、微课、班主任能力大赛、黄炎培创新创业能力大赛等赛事10862非一等奖依次递减1分计分优质课8642竞赛指导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中职生文明大赛、体育运动会、演讲比赛)指导奖6543非一等奖或第一名依次递减0.5计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奖5432教具课件多媒体制作、电化教学优质课、教学案例64321论文643第二作者减半计分公开课4321课题、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选108642国:10、9、8、7、6、6、6省:8、7、6、5、4、4、4市:6、5、4、3、2、2、2县:4、3、2、1、1、1校:2、1.5、1、0.5、0.5教材、专著正式专著第一主编副主编编者8432注:1、教育科研成果除论文、专著外,其它各项必须是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由学校推荐,经各级评选委员会评选审定的优秀成果。未经学校推荐的一律不在计分范围。2、竞赛指导奖包括在技能大赛、体育运动会、演讲比赛、文明风采大赛等教育系统、人社系统组织学生参加的比赛中的获奖项目。3、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询识别的论文,按出版物主办单位的级别认定论文级别。无明确主办单位的按最低级别计分。论文必须与所学学科或任教学科相关或相近,或者是教育教学管理、德育相关论文。4、省教育厅组成部门的课题认定为省级课题,聊城市教体局组成部门的课题认定为市级课题。其它部门的课题依次降级计分。课题必须与所学学科或任教学科相关或相近,或者是教育教学管理、德育相关课题。5、教材、专著必须与所学学科或任教学科相关或相近。教材须经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定通过,有教材编写聘书或指定教材认定书,推广使用,且正式出版发行。临清工业学校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 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鲁人社发〔2019〕39 号)文件精神,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竞聘上岗办法,激励广大教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严格政策规定,严格岗位设置,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一、职务竞争聘任范围通过评审、定职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执行专业技术工资标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正高级四级、高级五、六、七级岗位,中级九、十级岗位,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在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并符合相关聘任年限要求(在最低岗位聘任满五年),可以参加越级竞聘。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一)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文件,大力宣传竞聘上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使大家从思想上接受,行动上自觉参与,推进竞聘工作的开展。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二)成立竞聘上岗工作委员会,并报市教体局。竞争聘任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及成员若干人,委员会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争聘任的日常工作。学校竞聘上岗工作委员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程序推选产生,张榜公布后报教体局备案。                                  (三)调查摸底,确定竞聘方案。所有参加竞聘人员个人提出申请,竞聘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四)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五)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组织填写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事项(一)竞聘上岗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竞聘每年开展一次,竞聘职务工作顺序由高到低进行,逐级竞聘。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在该层次的最低等级。(三)关于聘用期限的问题。岗位聘用实行聘期管理。正高级聘期5年,其他级别聘期 3 年。(四)竞聘年限要求。竞聘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六级岗位,原则上须聘任高级七级3年以上;竞聘中级九级岗位,原则上须聘任中级十级3年以上;竞聘初级十一级岗位,原则上须聘任初级 2 年以上。(五)实行按岗聘任,竞争上岗。组织岗位聘用时,应严格执行竞聘上岗有关新取得资格人员以及原降聘人员,都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按照管理权限、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实行按岗聘任,竞争上岗。(六)超岗情况不补聘。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不再进行补充聘任,待单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使岗位出现空缺后,再进行补充聘任。(七)继续教育。聘期内没有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一律不得参加竞聘上岗。(八)近一年退休人员。对于当年即将退休或下一年内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空缺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优先考虑聘任到本人现任岗位的高一级岗位。同一年退休人员,按聘期量化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上级文件特殊说明的,以上级文件为准。附件:临清工业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量化细则一、基本情况:满分30分。(一)任教工作年限:每年计0.5分。人社局、教体局规定参加工作时间为本人的入编时间。(二)评审年限:评审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年计0.5分。(三)学历:满分5分。符合《教师法》中规定的相应学段教师应具备学历要求及其他系列所规定学历要求的计5分,否则计3分。(四)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选一项最高者计分。教学能手、英才、名师、首席技师、技术技能大师、师德标兵、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书育人楷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党外知识分子以及教师节期间表彰的,按省、市、县分别计3分、2分、1分;除上述荣誉称号以外,由学校推荐的行业或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计0.5分;学校评选的“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和校级教学能手计0.5分。二、政治思想表现及工作态度:满分为20分。聘任委员会对申报竞聘者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票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具体分值为:优秀20分、良好18分、合格16分。由评委评议,量化打分排出名次。按该级别参聘人数,平均分为四个等次计分,最高等次计20分,每个等次依次递减0.2分,公布评议结果,接受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监督。三、工作量及工作成绩:(工作量和工作成绩计算范围:近三学年。)(一)工作量:满分20分。竞聘人员按照教务科提供的工作量计算:达到学期平均工作量计15分,每增加一节加0.5分,每减少一节扣0.2分。竞聘人员工作量最低计10分,女教师满48 周岁、男教师满53周岁,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最低计11分。考勤:每学期每请假1天扣0.3分(法定婚、丧、产假、哺乳期,事假2天、病假5天除外),取五学期平均分,最多扣5分。(二)工作成绩:满分20分。按照学校综合评估办法,根据每学年综合评估一、二、三等奖分别赋20、18、16分,无奖次计14分,分别计三学年得分,取平均分折合计算。(三)任现职以来的教科研及其他:满分10分。1、竞赛辅导。在技能大赛、体育运动会、演讲比赛、文明风采大赛等教育系统组织学生参加的各学科比赛,国赛或省赛辅导奖、市级辅导奖、县级辅导奖分别计3、2、1分,非一等奖或第一名依次降级计分。2、论文。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或各级教研室、教科所评选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出版的论著,按国家或省、市、县级论文、论著第一作者分别计3、2、1分、第二作者及以后降一个档次。3、教学比赛获奖。获得省、市、县、校教学能力大赛、优质课、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一等奖,分别计3、2、1、0.5分,非一等奖依次降级计分。4、课题。由学校推荐的研究课题,立项且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按国家或省、市、县、校分别计3、2、1、0.5分,课题组成员降一个等次计分;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结题的课题,降一级使用。5、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1分。6、职务。近三年担任校级干部、中层干部、班主任、教研组长及备课组长,每学年分别按2、1.5、1(校级模范班主任1.5分)、0.5分计。临清工业学校教师节评优评选办法根据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临清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扬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同意,特制定《 临清工业学校教师节评优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名额根据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名额确定本校评选名额。二、评选范围本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三、评选条件(一)临清市优秀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积极传播正能量,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成绩突出;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在同学科中教学成绩名列前茅;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临清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临清市优秀班主任除须满足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2、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5、校级干部不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三)临清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1、从事教育工作连续五年以上,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2、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四)其他因素近三年获得同级及以上荣誉一般不再参加推荐和评选。包括: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教师节期间表彰人员。凡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违反上级规定或出现明显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四、评选程序(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学校教师节评优评选领导小组。(二)确定人选1、根据学校教务科提供的学校十佳教师名单,依据评选名额和以上评选条件,按排名先后确定临清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2、根据学校学生科提供的学校十佳班主任名单,依据评选名额和以上评选条件,按排名先后确定临清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3、根据学校办公室提供的非教学人员千分制考核结果,依据推荐名额和以上评选条件,按排名先后确定临清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三)提交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审议。(四)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同意推荐人选后,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被推荐人选。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五)被推荐人员填写相关表格,按要求上报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临清工业学校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临清工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经支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如下:一、按照本人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二、扣除相应年度的考勤,所扣资金平均分配给所有参加考勤人员。临清工业学校差旅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临清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行〔2014〕61号)、《关于调整临清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临财行〔2016〕122号)和《关于印发<临清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临财行〔2016〕1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出差的地域范围界定学校工作人员临时到临清市城区(四个办事处行政区域)以外地区公务出差。二、出差审批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不得无故提前出发或滞留,不得借出差机会绕道或旅游。(一)出差前必须详细填写《临清工业学校因公出差审批表》(附件1),有书面通知或公函的,须附上书面通知或公函;其他情况的,须在“出差事由”中详细说明情况。(二)《临清工业学校因公出差审批表》须经过科室、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未签字批准的、审批过程不完整的,不得出差。(三)应严格按照《临清工业学校因公出差审批表》规定的时间、目的地出差。因故调整的,须重新进行审批。三、差旅费报销额度及要求(一)城市间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实销。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县级及以下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票报销出差人员自行驾车的,可凭票据报销与出差路径相符且不高于城市间公共交通费用的路桥通行费。(一)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到临清市各镇出差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聊城市其他县及聊城市区凭实际市内公交车票实报实销,但每人每天限额不超过50元,其他地区出差凭实际市内公交车票或地铁票实报实销,但每人每天限额不超过80元。(二)住宿费:在限额标准内凭票据实报实销。超限额住宿的,超额部分由出差人自行负担。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350元。(三)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不计发伙食补助费,接待单位不安排用餐的,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除青海、新疆、西藏三地120元以外,到临清市各镇出差的,每天30元包干,其他各地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对于学生外出活动,学生不享受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50元费用包干使用。(四)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制《临清工业学校差旅费报销凭证》(附件2)和《临清工业学校伙食补助等领取表》(附件3),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账凭证经财务部门初审后,再由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销,相关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住宿费、车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四、其他注意事项(一)工作人员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二)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三)公务出差原则上应选择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因公出差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自行驾车出行的,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以外,学校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临清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临清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临清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执行。附件1临清工业学校因公出差审批表姓名所在科室(单位)出差事由(请详细填写,并附通知/邀请函等)目的地出差天数时    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科室(单位)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附件2临清工业学校差旅费报销凭证出差人姓名:项目单据张数金额单位领导签字:年   月   日十万万千百十元角分1、飞机票2、火车票出差地点:3、汽车票4、轮船分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5、住宿费6、伙食补助出差事由:7、出差地市内交通费8、会议费9、培训费报销人签字:年   月   日10、其他支出合计:(合计大写)¥:出差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附件3临清工业学校伙食补助等领取表项目标准天数人数金额(元)签字伙食补助100元/天/人1伙食补助100元/天/人1临清工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具体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第三条  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一、提任中层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系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二、提任中层正职,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副职岗位任职经历。 第三章  考察和公示第四条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总支委员会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第五条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首先召开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提出中层岗位需求,然后在校内进行公开报名。二、根据报名结果,召开第二次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公示。三、由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向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汇报。四、在第三次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上确定提任对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第六条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第七条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党总支考察组应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丰富的干部工作经验,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和群众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第四章  任职第八条  在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后,在公示期间由学校党建办公室和人事科受理群众反映。第九条  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总支指派专人同其谈话,任职部门的分管领导参与谈话。第十条  校长聘任。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临清工业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党总支书记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的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第四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本制度执行。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第五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一、重大决策:(一)学校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二)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三)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确定和调整;(四)重要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五)重要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六)重要改革措施的确定和调整;(七)年度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八)教职员工福利方案的确定和调整;(九)重要合同、协议的决定;(十)各类奖励、处罚的决定;(十一)各类考核结果的决定;二、重要人事任免:(十二)中层干部(含副职)的任免;(十三)教职员工的合同签订及每学年的人事安排;三、重大项目安排:(十四)年度校舍维修计划的确定和调整;(十五)年度设施设备、服务项目方案的确定和调整;四、大额度资金使用:大额额度及决策程序按照临教体字【2023】10文件具体规定执行。(十六)教学奖励资金的使用;(十七)教学活动资金的使用;(十八)基建、大修、设备的项目资金使用。第三章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第六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党总支会议。根据重大事项的相关内容,有些事项需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的,按照扩大会议的议事形式决策。第七条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校长或党总支委员必须到会。第四章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第八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一)提出事项。重大事项由分管副校长提出,由责任部门拟定供支委会决策的方案和说明,并附有关材料。如事项涉及法律事务的,应事先由学校法律顾问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随上会材料一并上会审议。如事项需要在较大范围内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应在提出事项前完成前期的研究和征求意见,并形成文字说明一并审议。(二)列入议题。党建办公室汇总重大事项及其相关材料后,交党总支书记审定,由党总支书记确认是否列入支委会的议题。(三)提前通知。召开支委会的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送达与会人员。(四)讨论决定。支委会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中先介绍有关情况并作说明,由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在听取其他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会议讨论中,每位参会人员应表明个人意见,书记或副书记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的意见。(五)形成纪要。支委会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由党建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写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法定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对方案的介绍和说明、分管副校长的意见和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的决定等内容。(六)正式行文。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需要行文的,经党总支书记签发,由党建办公室制发并分送。(七)校务公开。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全校乃至全社会公布。临清工业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办法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本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二、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三、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四、考核方法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内部组织人事等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科室承担。3.考核所需教职工千分制考核等数据由相关负责科室提供。五、考核程序(一)制定方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面向全单位发布。(二)总结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三)测评、核实与评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评价、听取主管领导意见以及单位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四)确定档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考核档次。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六、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及人员的确定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规定的比例要求,确定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优秀档次名额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以教学人员综合评估和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评估的结果为依据,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基础部教学人员、专业部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分别按比例确定优秀档次人员。近两年连续获得优秀档次的,第三年不定为优秀档次。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八、有关问题的处理(一)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二)对事业单位外派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2.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3.援藏、援疆(兵团)、援青、东西部协作重庆甘肃的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年度考核时仍在援助地且援派超过半年的,在当地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不计入派出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三)对同时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兼职人员要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部分,既要涵盖管理岗位履职情况,也要详细表述专业技术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如科研成果、学术水平、主持或参加市级以上项目或课题等。(四)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5号)和《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6〕6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七)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以免产生人事争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 号)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临清工业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评估方案为全面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评价办法:本方案仅适用于全体职员干部。分别从师德修养(200分)、考勤(200分)、工作满意度(400分)、教书育人一岗双责(200分)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000分。年终根据评估情况,学校对教师进行荣誉及物质奖励。二、具体实施细则:(一)师德修养(200分)由工会按照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规定进行量化考核,以工会提供最终考核分数为准。(二)考勤(200分)考勤按照《临清工业学校教职工考勤办法》执行,以办公室提供的考勤学期汇总结果为准。(三)工作满意度(400分)由人事科组织,设置分项评议表,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相关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按实际分数计入(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以人事科提供满意度得分为准。(四)教书育人一岗双责(200分)根据全员育人督导工作,按照学生督导量化扣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根据每月任务完成情况折合记分,以学生科提供结果为准。三、荣誉奖励确定办法取80%进行奖励,授予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2:1。此奖励做为核算绩效工资,教师评优、晋级、聘任的主要依据。临清工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外聘教师和军事教官)。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教职工所做的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四条 每周办公室汇总后进行公示。办公室是对教职工考勤管理的主管科室,负责制定、落实相关考勤规定,组织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进行教育、处理。第五条 学生科负责班主任考勤。第二章 日常考勤第六条 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教职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具体如下:一、迟到、早退  全体教职工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1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教师上课迟到超过5分钟视为旷课1节,早退视为旷课1节。二、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岗或不到岗的;2、教职工迟到、早退累计6次视为旷工1天。上课迟到、早退累计6次视为旷工1天;3、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的;5、利用病、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6、骗取、涂改或伪造病假证明不上班的。第三章 会议及活动考勤第七条 全体会议、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班主任会议、级部会议等,实行考勤制度,由组织者负责考勤。上班期间召开的会议、学习活动等已经请假者不重复统计考勤,上班期间以外召开的会议、学习活动等,需要单独请假,统计会议考勤。会后召集者将考勤情况上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进行公示。第八条 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晚到3分钟以内或无故提前离场的,记迟到或早退1次,无故不参加的,记旷会1次。第四章 请假和销假第九条 教职工依法享有请假的权利。根据我校工作实际情况,6节计1天,3节计半天,请假最低以1节计。我校请假种类分别为:病假、产假、丧葬假、事假、公假等。具体如下:一、病假 因病请假的为病假(以住院病历,或者诊断证明为准)。二、产假 女教职工生育的,根据《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可享受158天的产假(含所有节假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三、丧葬假  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丧葬假3天,聊城籍以外职工,请假回原籍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和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四、事假 教职工因私请假,除病假、产假、丧葬假外,均为事假。五、公假 因公出差、外派学习的,为公假;由不可抗力及政府行为造成的请假按公差处理。六、婚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3天假期,聊城籍以外职工,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和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第十条 教职工严格执行请假手续,提前在学校办公平台上办理。第十一条 教职工应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具体如下:一、教师 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科长(或级部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长(或级部主任)审核,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科长(或级部主任)、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月底由办公室按程序汇总统计。二、行政管理人员 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主任审核,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主任,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月底由办公室按程序汇总统计。三、中层干部 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月底由办公室按程序汇总统计。四、长时间请假 请假7天以上,由科长(或级部主任)、分管校长审核,由分管校长提请党政办公会硏究审批。月底由办公室按程序汇总统计。第五章  罚则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考勤与工资等挂钩制度。考勤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工资不足者,从工资中扣除。具体如下:一、每学期事假每人2天、病假5天以内不扣款;事假2天病假5天以上每人每天扣30元,且不享受期间绩效工资;事假每学期15天以上,除扣款外,不能评优、不能晋级;大病临床住院不扣款;长期病假具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疗证明及病历并经学校批准的,不扣款,但不能评优评模、不能晋级。二、旷工半天扣30元,旷课(自习)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三、上课辅导、办公等规定的属考勤范围时间,早退、迟到一次扣10元/人。四、各种会议、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次,请假扣10元/次,旷会扣款20元/次。五、外聘人员每学期请假5天以内(含5天)按学校考勤制度处理;超过5天的,每人每天扣款数=请假天数*工资数/30天。对无故旷工或恶意请假不上班连续10天或累计30天/学期以上,予以解聘。六、公假、婚假、产假、丧假不扣款。七、各部考勤员如弄虚作假,假报考勤结果,一经查实假报多少扣考勤员多少工资。八、教职工违反考勤制度,情节严重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给予行政处分,年度考核时可定为不合格等次。九、事假、病假、迟到、早退等,按量化管理办法在综合评估中扣分,具体标准:请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工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扣1分。临清工业学校教师教育教学一日常规1.按时到校上班,因故不能上班的,应按学校考勤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3.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打开办公室门窗,清扫办公室;行政值班人员检查师生到校情况,做好课前(课间)学生安全及卫生管理等工作。4.积极参加每周一节听课活动和教研组每周组织的教研活动。5.班主任要随学生队列进入运动场,组织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6.上班时间禁止随意外出,因公或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应履行钉钉请假手续,并向门卫人员出示后再登记外出。7.办公室内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吃早餐、零食,中餐一律不得饮酒,晚上不得酗酒。8.按要求认真备好每节课,杜绝不带教案上课或课后补教案的现象。9.教师上课必须带好教案、教科书等,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课表和教案上课,禁止随意性。10.教师应做好课前一切准备(如:教具、学具等),课前二分钟铃响就要进入岗位。下课铃响后,方可下课。11.教师上课姿态大方,精神面貌好。不得坐着上课或干其它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不得离开课堂接待家长或客人。12.上课、值晚自习时,教师要维持良好的上课、自习秩序,杜绝学生嬉戏.随意出入教室和学生睡觉现象。对违纪严重的学生,教师可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充分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惩戒;不服从管理的学生交由级部管理人员处理。13.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布置足量的作业,便于学生及时巩固所学知识。14.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正确。当天的作业次日必须批改完毕(作文除外)。作业中出现的错误要指导学生及时改正,并进行复批。注重对学生的激励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15.按时下班、不早退。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电脑和空调等,关好门窗。16.按学校要求做好全员育人工作,密切与学生家长联系,坚持家访。临清工业学校课堂督导管理办法为了强化课堂管理,稳定课堂秩序,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树立全员管理的教育思想,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经学校研究,特制定课堂督导管理办法如下:一、督导内容及扣分标准1.上课铃响后,全体同学起立向老师问好,否则每次扣1分。2.学生实训课堂玩游戏,体育课秩序混乱,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3.学生课堂吃零食,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4.学生课堂睡觉,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5.学生课堂随意进出而不制止的,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6.学生课堂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严重扰乱课堂秩序,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7.学生串教室、串位未及时发现的,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8.学生无故旷课未能及时告知班主任的,每人次扣任课教师1分。9.学生上课时打架,任课教师不能及时制止的,每次扣任课教师3分。  10.下课铃响后,全体同学起立向老师说再见,否则每次扣任课教师1分。11.教师无教案授课,每次扣2分。12.教师不布置、不批改课外作业的,每次扣1分。13.教师带手机进课堂晚自习长时间摆弄手机,每次扣1分。14.教师要按时听信号上、下课,上、下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二、督导及考评办法本办法由学生科和各年级部联合组织落实,每节课(含自习)不定时检查。检查采用扣分制,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对任课教师的考核,把检查数据每日公布,每周总结公示,学期末汇总折合后计入教师量化考核(根据班级人数按比例折算)。学生管理人员负责对班级和班主任的考核,把检查数据每日公布每周总结计入班级量化,同时计入学生个人量化考核,作为期末奖惩的依据。临清工业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启动学校内部活力, 根据《劳动法》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文件精神,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临清工业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绩效工资的组成及发放绩效工资由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超课时量标准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根据《临清工业学校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核算后按年度发放。超课时量标准绩效工资,由教务科核算后按月份发放。二、超课时量标准绩效工资确定办法(一)课时量标准教师最低课时量标准为每周12课时。教师周课时量为周实际上课课时数、教案数(学案数、任务工单数)*1/2和作业批改次数*1/4之和;周实际上课课时数为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的上课课时数和兼职管理工作计入的课时数之和。(二)绩效工资计分办法1.根据上年度教学人员综合评估结果,一、二、三、四等教师每超1课时分别计1.6分、1.4分、1.2分、1分。干部值班及教师晚自习值班、教师周末教室内值班每课时分别计1.6分、2.5分。2.教案数的确定:每周应写教案数为每周实际上理论课课时数/任教班级数,实写教案数以教案检查结果为准。核算教师绩效工资时按实写教案数*教案质量系数核算(教案质量系数为个人教案质量检查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实写教案数不应高于应写教案数,每位老师每周教案数最多计6个。3.学案数的确定:在原学案的基础上完善升级,按实际使用学案数(使用一个计0.5)计入课时量。4.任务工单数的确定:实训室上课一律按任务工单代替教案,任务工单制作人计入1,使用人计0.5。(注:学期末教研组按学科将任务工单汇总整理成电子版教学资源,经检查后,分等次在教研量化适当给予加分奖励)。5.作业批改次数的确定:按实际批改次数统计(不高于《临清工业学校教学人员综合评估方案》规定的作业应批改次数),在此基础上根据班级人数不同,最终核算次数套用以下公式:6.超课时量标准绩效工资标准为3元/分。说明:1.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分别承担标准课时量的四分之一、二分之一。科室职员及基础部文化课教研组长、专业部教研组长(含基础部专业课、艺体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组长)每周按标准课时量的四分之一、六分之一计入课时量。干部值白班每人每天按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二计入超课时课时量;临时性课时量由相关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时长折算,每月末汇总打印,先后由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报送教务科。2.为鼓励年龄大的教师坚持在一线教学,规定男教师、高级职称女教师52周岁,初、中级职称女教师50周岁(根据人事科统计情况),统计课时量时,除正常课时量外,每周增加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一;每增加一岁,再加标准课时量的十二分之一;高级职称教师另加标准课时量的三分之一。该措施不包含延迟退休的教师。临清工业学校教学人员综合评估方案为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评价办法:本方案包括七项内容:师德修养(200分)、工作量(200分)、考勤(100分)、教学常规(100分)、教学成绩(200分)、教师业务发展(100分)、工作满意度(100分)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000分。二、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师德修养(200分)由工会根据《临清工业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提供考核结果。(二)工作量(200分)以最高平均工作量为满分,其它进行相应折算。计算方法为个人平均周工作量/最高平均周工作量*200           说明:1.教师周课时量为上课课时数(含基础部节假日补课课时的工作量)、教案数(学案数、任务工单数)*1/2和作业批改次数*1/4之和。2.教师一学期无课且到科室兼职的按职员进行考核;教师外出带队实习、学习培训(一周以上),其工作量按照其间专业部、基础部教师最高工作量计算。(三)考勤(100分)考勤按照《临清工业学校教职工考勤办法》执行,以办公室出具的考勤学期汇总结果为准。(四)教学常规工作(100分)1.教学计划、总结(10分)(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进度符合学生实际,具有实用性,上交及时得5分。迟交得3分,检查中发现计划、进度与实际教学严重不符,发现一次扣2分,不交不得分。(2)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上交及时、真实全面得5分,迟交得3分,不交不得分。2.教案、实训任务单检查(30分)由教务科、实训科统一组织,按照《临清工业学校教案及实训任务单检查办法》执行。3.学生作业(30分)教师批阅作业质量满分20,由教务科组织部分教研组长组成检查组,按四个等次分别赋分17、18、19、20,取平均值为该教师学生作业批阅质量得分。教师批阅作业次数满分10分,每周计算比值:实际批阅次数/应布置次数,学期末核算公式:平均每周比值*10。(1)学生作业主查项目:作业布置次数与应布置次数是否相符;作业量是否适当;批改是否认真;批注是否恰当。(2)作业应批改次数:周课时量为每班5节或6节的学科,作业批改次数为每班每周4次;周课时量为每班4节的学科,作业批改次数为每班每周3次;周课时量为3节或低于3节的学科,作业批改次数为每班每周该学科课时数。(3)特殊学科教师没作业者,考核确需时按最低分计。4.听课记录(10分)(1)听课次数每两周至少1节。每缺1节扣1分(5分)(2)听课记录认真、反馈意见客观。(5分)听课教师在教室内接打手机、交头接耳、睡觉等扰乱课堂秩序者,有其一的扣1分。主讲老师在教案中记录听课教师姓名,教研组长统计,教研科检查。学期末由各教研组、专业组汇总报教研科记分。说明:抄袭别人听课记录者,该项为零分。5.课堂督导(20分)一学期无违纪现象得20分,个人得分为扣除违纪累积得分后的实际得分。督导过程中发现违纪一人次扣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学生课堂违纪情况每周一公布。(五)教学成绩(200分)计算成绩参考学生数为班级人数的80%;60分以上为及格,85分以上为优秀(满分100分)。1. 基础部:文化课、专业课进行笔试。各级部根据学生笔试成绩计算出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设定教师最低得分为140分,教师成绩计算公式为:参加高考的学期,由高考成绩作为衡量标准。2. 专业部:文化课只进行笔试。专业课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40%,技能考试成绩占60%。专业部根据学生成绩计算出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设定教师最低得分为140分,教师成绩计算公式为:3.考核用到非考试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时,按考试科目中教师最低得分计。(六)教师业务发展(100分)由教研科根据《临清工业学校教育科研量化评分细则》提供考核结果。(七)工作满意度(100分)设置分项评议表由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按实际分数计入(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任课教师的平均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出班级个人得分。多个班级任教的教师,各班个人得分的平均值为教师个人得分。三、评估结果等次确定办法教学人员分基础部教师、专业部教师和非考试科目教师三个序列分别进行评估。根据全体教学人员综合评估结果去掉教学成绩项目后按1:2:1:1的比例划分为四个等次,非考试科目教师所得等次即为该教师的综合评估结果;非考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项按最低分赋分后分别还原到专业部、基础部作为评估基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排名分别按1:2:1:1的比例划分为四个等次,基础部、专业部教师所得等次即为该教师的综合评估结果。该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模、分级竞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核算的主要依据。临清工业学校“十佳教师”评选方案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我校“十佳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范围在我校教学工作满三年的专任教师及兼课的行政管理和教辅人员。二、名额分配基础部和专业部按比例进行分配,共评选出10人。三、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师德高尚;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3、学年末教学人员综合评估一等奖获得者;4、凡在本学年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十佳教师评选申报资格;(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10 天以上(含 10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四、评选程序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2 、资格审查公示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3 、初评(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测评。(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见附件)(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4 、审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5 、公示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平台公示。五、奖励办法(1)十佳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2)十佳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临清工业学校十佳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3)十佳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4)按十佳教师最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人选。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量化指标序号评分标准评分要求分值德1由教研科组织学科组长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按10、8、6三个档次赋分,取其平均值为最后得分。受过各种处分、通报批评,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此项不得分。10能2评优当年秋季学期的每周课时数划分为三个档次,按10、8、6赋分,取其平均值为最后得分。10勤3近三年每学期考勤结果划分为三个档次,按10、8、6赋分,取其平均值为最后得分。10绩4近三年每学期教学人员综合评估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按60、55、50、45赋分,取其平均值为最后得分。60廉5任教以来,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收取额外的报酬。与家长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客,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符合得满分。存在有偿补课、收礼、吃请等问题的,此项不得分。10临清工业学校教科研量化评分细则类别项目计分标准备注国省地县校教研活动教研组会议、集体备课、校级公开课等教研活动(次数)N/M*10满分10分(参加校级公开课次数计入教研活动次数,不再另外加分)教研成果教学能手10862公开课6432优质课、教师比武8642非一等奖依次递减1分教学能力、班主任能力、信息化教学说课、信息化教学设计、微课等赛事、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评选10862非一等奖依次递减1分教具多媒体课件、电化教学优质课、教学案例64321非一等奖依次递减0.5分发表论文863第二作者减半获奖论文543第二作者减半课题研究立项4210.5国家级、省级课题主持人记最高分,成员按顺序依次递减1分,最低记1分;地级课题主持人记最高分,成员按顺序依次递减1分,最低记0.5分;县级课题主持人记最高分,成员按顺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记0.5分。中期成果6421结题8632教材、专著正式教材专著第一主编副主编编者8432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国省地县校6432培训作业(含理论学习笔记)学校学科组62指导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导奖(含县级以上中职生文明风采大赛、体育运动会等)65432非一等奖或第一名依次递减0.5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奖5432非一等奖依次递减0.5分说明:除论文及教材、专著项目外,其他均为学校组织或推选的项目;校级三等奖不计分临清工业学校“十佳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交流和推进“活力课堂”的全面实施,激发青年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我校“十佳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在我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且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名额分配基础部和专业部按比例进行分配,共评选出 10 人。 三、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3.凡在本学年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十佳教坛新秀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6)存在其它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四、评选内容专业素养占20%,教学能力占80%。(1)专业素养:教案、作业各占10%。(2)教学能力:40分钟课堂教学比赛,占80%。五、评选程序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3.初评 (1)评委按评分细则对参评教师教案、作业、课堂教学进行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2)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平台公示。六、奖励办法1.十佳教坛新秀每学年评选一次。 2.十佳教坛新秀获得者,学校授予“临清工业学校十佳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十佳教坛新秀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附件:评分细则(见下表)临清工业学校“十佳教坛新秀”评分细则序号评分标准(%)评分要求分值得分1教案10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方法选择得当,教学过程设计合理,书写规范。102作业10作业布置适量,批改认真及时。103教学目标5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教材、和学生实际,任务具体,注重创新能力培养。34重视德育渗透与情感培养。25教学内容15教学内容分析与处理恰当,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前后联系明确。56重点、难点处理得当,抓住关键,深入浅出。57重视知识和技能、操作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和培养。58教学过程20教学思路清晰,课堂结构严谨,教学密度合理时间安排恰当。49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符合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能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410以学生为主体,体现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引导学生探索创新。411师生共同创设学习环境,小组合作学习效果好。412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的训练和培养。413教学方法15教学方法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符合中职学校不同程度学生学习特点,使用学案导学,体现诱思导学教学思想。514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其他教学设备辅助教学,教学效果好。515善于答疑,反馈及时,矫正奏效,课堂评价及时、教学效果好。516教学效果15教学民主,学生学习主动,师生平等和谐,课堂气氛融洽。517教学质量测评方案符合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职业教育教学特点。518测评方式灵活,信息量适度,训练量适中,学生负担合理,教学效果好。519教师素质10具备运用多媒体技术和其他教学手段的能力。220教态亲切自然,衣着得体,有亲和力。221语言规范、简洁、生动、准确;组织教学、调控和驾驭课堂能力强。322板书设计合理,书写工整,层次清楚。3合计100临清工业学校工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会组织,夯实工会基础,推进工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工会活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工会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更好的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与学校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工会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教职工努力工作,促进学校的稳步发展。第三条  工会的基本任务对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宣传教育,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的奉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职工的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职工,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协助学校做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建立健全民主制度,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以人为本,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第四条  工会组织建设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其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引导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学校管理。推进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第五条  工会的女职工工作女工委员会,是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女职工组织,同时履行妇女工作的一切职能。积极引导和教育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做女职工的贴心人,关心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负责女职工的信息资料的统计与管理。第六条  困难职工救助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乐于助人,帮贫扶弱”的传统美德,营造“团结友善、和谐稳定”的学校环境,充分体现党的温暖和工会组织的关怀,真正把补助资金用于困难职工。第七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1、依法收好、管理好、用好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经营账目,实行独立核算,按程序审定后进行工会经费开支。2、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工会经费重点用于职工福利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3、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账目,接受会员监督。4、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开支活动。第八条  工会会员管理及福利发放1、本单位正式在编教职工根据自愿原则加入工会会员。2、在我校连续工作满3学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可自愿加入我校工会会员,缴纳会费,享受会员福利待遇。3、学校公益岗人员按自愿的原则可加入学校工会组织,缴纳会费,享受会员福利待遇。4、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享受当年健康查体;以中秋、春节福利发放时为节点,缴纳会费可享受一次全额福利待遇。5、校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具体标准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临清工业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细则(一)基础分100分1、坚定政治方向(20分):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按要求上交学习笔记。2、自觉爱国守法(20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法规,按要求上交师德建设手册。3、潜心教书育人(20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4、关心爱护学生(20分):教学人员根据全员育人导师制评定,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全员育人督导制评定。5、安全“一岗双责”(10分):因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该项不得分。严重事故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6、遵守教育教学常规(10分):违反《临清工业学校课堂督导管理办法》,凡被级部以上通报一次减2分,扣完为止,级部提供数据。(二)加分项1、积极参加各级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演讲比赛、报告会、优秀案例等)或教师个人有突出事迹,在县、市、省、国家官方媒体进行宣传的,根据证书级别或公示计分,不评奖次的活动按该级别等次最高计分。奖项(含团体)计分奖项(含团体)计分校级一等奖5分第一名5分二等奖3分第二名3分三等奖2分第三名2分优秀奖1分县级一等奖7分第一名7分二等奖5分第二名5分三等奖3分第三名3分优秀奖2分市(地)级一等奖10分第一名10分二等奖7分第二名7分三等奖5分第三名5分优秀奖3分国家、省级一等奖20分第一名20分二等奖18分第二名18分三等奖15分第三名15分优秀奖10分2、中层以上干部、班主任每学年计5分,学期折半。科室职员、教研组长每学年计3分,学期折半。职务不同,取最高一项,不累计计分。二、说明1、每学年考核一次,自上而下按1:8:1比例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2、每学年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结合教师综合评估成绩作为评选师德标兵的重要依据。3、根据考核等次,师德师风考核合格以上,分为三个档次纳入综合评估,一档200分,二档198分,三档196分。临清工业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强化师德师风监督,规范教师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实施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职教职工。临时聘用人员、服务外包人员等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参照本制度执行。二、基本原则对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三、负面清单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3、利用朋友圈等媒介公开诋毁学校或辱骂、攻击其他教职工,对学校声誉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4、在教师资格证认定、考核评价、职称申报、晋职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5、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严重身心伤害。6、猥亵、侮辱学生,作风不正、品行不良。7、索要或收受家长、学生财物造成不良影响。8、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9、组织、要求、推荐、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自己直接进行或参与其他人组织的各类有偿补课行为。10、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四、处理办法(一)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为全面统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立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是学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与监督,协调各部门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 认定、处理,从而形成由工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教师所在部门参与的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二)受理与调查处理程序1、接到举报或发现教职工师德问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涉事教职工所在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及处理建议,调查报告内容应包含被调查人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初步调查结果、已采取的处理措施、证明依据等,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2、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处理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通知当事人。3、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可向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并提供相应证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复核与答复。4、处理决定可视其情节及影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5、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比较复杂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三)处理措施学校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师德失范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认定结果,对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当年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 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2、情节较重或影响重大的,除给予第 1 条处理外,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3、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处分外,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省教育厅撤销其教师资格。4、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5、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处理的解除与延期1、教师受处理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对受处理教师在受处理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形成书面报告, 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2、经领导小组批准,作出解除处理决定或延期处理决定。3、将解除处理决定或延期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在规定的范围内宣布。4、解除处理决定、延期处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临清工业学校班主任绩效发放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鼓励更多优秀教师从事班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班级管理费发放办法如下:一、计算方法1、基数计算公式为:200+5n(其中n为班级人数,高级教师计算公式为250+5n)。2、等次费根据班级量化情况,按3:4:3比例,设置三档,分别是200、150、100。3、年限费:鼓励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增加一年,在每月管理费中增加10元。因个人原因未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视为断档,不累计年限。如因学生顶岗实习、升学等原因,学校统一安排学生离校的,间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可累计年限。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班主任工作断档,不再累计年限。4、优秀班主任绩效:担任班主任期间,每学年进行班级量化汇总排名,排名在本系列前1/2以上的,在下一学年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在每月管理费中增加10元优秀班主任绩效。间断班主任工作三个月以上,下一学期不再享受优秀班主任绩效。5、学校十佳班主任:每学年被评为学校“十佳班主任”的,在下一学年继续担任班主任的,每月绩效增加50元。二、说明1、班主任请假连续一周以上,原则上由各级部安排其他任课教师代管班级,不得安排其他班主任代管,月班级量化按一人计算,实领班级管理费分开计算。2、一个月内出现班主任调整的情况,月班级量化按一人计算,实领班级管理费分开计算。3、如本发放办法产生结余,结余部分作为绩效发放。发放办法为:根据班级管理费发放总额乘以系数发放(系数根据剩余费用额度和分配班级数确定)。发放时外聘教师离职的不参与绩效。临清工业学校班主任条件认定计分办法一、资格认定:1、申报助理讲师:入职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两年及以上或者入职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2、申报讲师:任现职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四年及以上。3、申报高级讲师:任现职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五年及以上。4、申报正高级讲师:鉴于学校目前实际,暂不做年限要求。二、计算办法:1、按照职称文件评审时间,往前推算,计算近三整学年分数。2、每学年按照上下两个学期10个月计算班主任工作时长,每月0.1分,共计1分,学年优秀班主任计1.5分,学期0.75分。3、学生因毕业、顶岗实习、合班等客观原因造成班主任任期空档,学期内工作三个月以上按0.5计分,并可参与校级模范班主任的评选,并认定为班主任任职有连续性。4、学期内,班主任因主观原因辞职的,按月计算时长,最多计0.5分。5、学期内接任班主任,按月计算时长、计分,最多计0.5分。6、外出支教期间担任班主任的,须支教学校出具权威证明、证据,可认定班主任年限并计算分数。三、说明:1、临时担任班主任,不计算任职时长和分数。2、按月计算分数的,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每学期最高不超0.5分。四、本文件适用于年度考核、评模晋级、职称评审。临清工业学校“十佳班主任”评选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班主任工作,调动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展现优秀班主任的风采,学校决定每学年末进行“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评选具体安排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时担任班主任,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因班级离校造成的班主任经历空档三个月以内,计入班主任年限)。二、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工,团结互助,廉洁从教,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三)能以大局为重,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且成效突出;按时向学校提交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班主任手册等常规管理材料和学校要求及时上交的其它资料,班主任工作成果显著。(四)与班级任课教师关系和谐,能协调好家长工作,沟通能力强。(五)定期召开班委会,班级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努力做好问题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尊重学生人格,未因体罚、辱骂学生引起不良影响。(六)在学校及家长中享有广泛声誉,深受学生喜欢,家长欢迎。(七)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班风正,班级学生整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三、评选程序(一)申报:由班主任个人向学生科申报,填写十佳班主任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及有关材料。(二)初审:学生科根据申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名单,组成评委组,一并进行公示。(三)评议:由学校组织评委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四)公示:对“十佳班主任”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1天。(五)审批: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十佳班主任名单。四、表彰办法(一)颁发“临清工业学校十佳班主任”荣誉证书,教师节期间宣传表彰。(二)给予相应奖励,以每月50元单独计入下一学年班级管理费中。(三)“十佳班主任”有效期一年,优先推荐外出学习、培训或考察,优先推荐上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因有体罚、辱骂等伤害学生人格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因班级管理不善,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有不服从学校管理,消极怠工的。(四)学生严重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其他文件规定不予评优资格的。六、有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取消十佳班主任称号及待遇。评选后不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取消十佳班主任称号及待遇。附:临清工业学校“十佳班主任”评价标准一、班主任班级常规管理材料10分近两学年班级日常管理工作材料,如班主任工作手册、每学期计划总结。本项材料除了学校要求的部分,也可以提交具有个人特色的班级管理材料,能够在全校推广,酌情加1-5分。学生科组成评议小组根据常规材料,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10分、7分、5分。二、获奖证书类5分主要指近一学年获得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德育工作者、班主任能力大赛等称号,只记其中一项最高分。按省、市、县、校级,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三、论文与案例5分(学年内取最高级别一份)主要是指与班级管理工作有关的发表或获奖的文章、立项课题。按国家、省、市、县、校级分别记5、4、3、2、1分。四、班级量化60分近两学年班级量化成绩,按系列分档计分,前三分之一记60分,中三分之一记50分,后三分之一记40分。五、影响力与支持率10分由教师代表评议打分,分别按优秀、良好、合格计10、6、4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不含)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不计分。六、全员育人导师10分根据近一学年全员育人导师制考核,按等次分别计10分、8分、6分。说明:其他未涉及到的材料和情况由评定小组和评委共同认定。临清工业学校“十佳骨干班主任”评选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班主任建设工作,调动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突出展现优秀班主任的风采,学校决定每学年进行“十佳骨干班主任”评选活动。评选具体安排如下:一、评选对象自上学年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因班级离校造成的班主任经历空档三个月以内,计入班主任年限),且下一学年继续担任班主任的教师。二、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工,团结互助,廉洁从教,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三)能以大局为重,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且成效突出;按时向学校提交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班主任手册等常规管理材料和学校要求及时上交的其它资料,班主任工作成果显著。(四)与班级任课教师关系和谐,能协调好家长工作,沟通能力强。(五)定期召开班委会,班级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努力做好问题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尊重学生人格,未因体罚、辱骂学生引起不良影响。(六)在学校及家长中享有广泛声誉,深受学生喜欢,家长欢迎。(七)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班风正,班级学生整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三、评选程序(一)申报:由学生科对各级部名额进行审议公布,班主任个人向级部申报,填写十佳骨干班主任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及有关材料。(二)初审:各级部根据申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十佳骨干班主任”候选人名单(按照排名顺序上报)。(三)评议:由学校组织评委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四)公示:对“十佳骨干班主任”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五)审批: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十佳骨干班主任”名单。四、表彰办法(一)颁发临清工业学校“十佳骨干班主任”荣誉证书,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颁奖。(二)所获荣誉班主任享受校级荣誉系列加分。(三)“十佳骨干班主任”有效期一年,优先推荐外出学习、培训或考察,优先推荐上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因有体罚、辱骂等伤害学生人格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因班级管理不善,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有不服从学校管理,消极怠工的。(四)学生严重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其他文件规定不予评优资格的。有以上五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取消“十佳骨干班主任”称号及待遇。评选后不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取消“十佳骨干班主任”称号及待遇。临清工业学校中职生文明风采活动奖励办法全国中职生文明风采活动是中等职业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育人实效的重要抓手。对于培养学生职业精神、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形成“文有文明风采,武有技能大赛”的良好局面,制定《临清工业学校全国中职生文明风采活动奖励办法》,细则如下:一、奖励范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中职生文明风采活动、体育运动会、演讲比赛等。二、奖励对象经学生科推荐,学校确定的直接参与辅导的教师、直接参与活动的在校学生。三、奖励标准1、对获得全国中职生文明风采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学生给予物质奖励。指导教师(团队)按获奖项目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参与学生(团队)按获奖项目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奖金。2、对获得省级中职生文明风采活动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学生给予物质奖励。指导教师(团队)按获奖项目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4000元。参与学生(团队)按获奖项目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3、体育运动会、演讲比赛等获得市(县)级一、二等奖或第一、二名者,获奖学生分别奖励100元、50元奖金。 四、说明1、获得全国、全省优秀奖,分别按照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三等奖计算,获得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2、指导教师认定:教师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或专长指导的项目,对学生参赛获奖起到良好效果,按专业指导教师对待,全额奖励。非专业或非专长指导,奖金减半计算。3、同一指导教师在同一年指导多个项目获得奖项,只取一项最高奖励。所获奖项以官网公示、上级文件或证书认定为准。临清工业学校全员育人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一、人员组成1、一级督导:以副校长为督导值班组长的校级督导。2、二级督导:参与级部督导人员为二级督导。3、三级督导:经学生科任命的学生会人员为三级督导。4、其他纳入非教学人员考核的教职工。5、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二、职责各级督导依据《临清工业学校学生违纪量化考核细则四十条》规定的内容,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检查和扣分惩戒。三、工作流程1、以立德树人为引领,本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2、一、二级督导人员当天值班时随时检查学生上课、自习、迟到、旷课、胸卡佩戴等学生违纪情况,直接督导记录,并及时将记录结果上交各级部统计并公示。3、非值班人员督导扣分。要求学生个人据实填写罚单,其中学生签字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如果填写不规范,则不予统计。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本人交班主任,一份交级部统计。送交时间:当天的《通知单》应及时上交,便于及时处理。4、三级督导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单独处理10分以下违纪行为,涉及10分以上违纪行为的,由级部督导人员核实再行扣分,检查人为学生会。四、考核办法1、检查学生各种违纪情况,结合《临清工业学校学生违纪量化考核细则四十条》,进行惩戒扣分,并和班级量化挂钩(班主任扣分涉及本班不计入班级量化)。2、督导绩效管理机制。根据督导任务完成情况,每月汇总一次,根据完成率150%以上、100%以上、50%以上设三个等次分别计10分、8分、6分,纳入督导人员绩效管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设具体扣分任务,不纳入绩效考核。3、行政管理人员督导工作完成情况,每学年单独计入行政管理人员综合评估,占比200分,每月完成督导任务计200分,未完成但超50%计196分,不足50%计194分,最低计190分,每学年评估时按照平均值计入考核。根据此计算办法,每学年纳入行政管理人员师德师风考核,折合占比20分。临清工业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科学树立长短期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的学习、生活各方面的指导作用,使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明确的、相对固定的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能够全面而个性化的发展。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的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导师制工作的政策制定。2、学校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各年级导师制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3、各年级部成立相应的导师制工作小组,由级部主任、副主任,班主任组成,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导师制工作的实施。三、目标任务1、一年级阶段重视学生的习惯养成,帮助学生对自身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自己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帮助学生学会制定计划和自主管理时间,掌握学习方法,夯实基础;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指导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2、二年级阶段重视学生各科目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拟定各学科学习策略、计划;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发挥特长和个性化发展,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3、三年级阶段重视学生的心理疏导,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使学生充满信心和愉悦地面对高考;认真研究学生,了解高考资讯,指导学生确定高考目标和人生发展目标;深入查找不足,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地学科指导。四、导师职责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爱国、爱校、爱生活、爱学习,帮助和指导受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遵纪守法,明礼诚信。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积极性。3、关心学生的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和个性特长发展的活动。4、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5、适时与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积极参加班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对学生的操行品德及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6、做好相关档案记录,积累素材,撰写育人案例。五、导师选配1、任课教师原则上都应担任导师,并在级部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2、班主任根据班级的师资、学生情况确定本班级导师的选配。六、工作考核(一)考核内容1、导师要调查所带学生,为他们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情况、身体状况、思想状态、学业情况、个人特长等。2、导师与学生家长联系,共同探索有利于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3、导师坚持与学生谈心,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在学习方法、生活、行为等方面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4、导师指导学生,应根据学生的不同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5、导师应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6、经常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应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二)考核时间两个月完成一轮谈心和家访,每学期学生科组织各年级部对导师工作进行两次考核。(三)考核程序1、学生测评10分。学生从导师的指导方法、指导热情、指导次数、指导效果等方面进行测评,抽取至少三名分包学生测评分数的平均分值,级部组织实施、汇总。2、档案考核10分。级部对导师建立的学生档案进行检查,级部间组织人员互查,对导师记录的指导人员、内容、时间等进行审核,对于档案不全、指导人数记录不够每缺少一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无档案不予考核。(四)考核结果1、导师考核得分计入每学年师德师风考核,折合占比20分。2、每次根据考核得分,各级部按照1:2:1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纳入绩效管理,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临清工业学校教育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记分、奖惩办法为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临清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教育新闻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临教字[2013]6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教职员工千分制考核量化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加分:根据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媒体级别分别给作者在千分制考核量化中加相应的课时和绩效,具体分值如下:校级加1个课时,教体局级别加2个课时,临清市3个课时,地级4个课时,省级5个课时,国家级6个课时。说明:1、同一篇稿件按发表媒体的最高级别加入相应课时;2、两位作者的稿件,第一作者加相应工作量的2/3,第二作者加相应工作量的1/3;3、每个月宣传科统计一次,上报教务科。二、奖惩措施:1、每个学期末对圆满完成学校分配任务的科室全校通报表扬。2、每个学期末对未能完成学校分配任务的科室全校通报批评。3、年终按照发表稿件的级别和数量,评出6名优秀通讯员和辑稿人员,授予“临清工业学校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当于校级模范。4、所有新闻宣传和信息稿件发表上报前须报宣传科审核,未经审核发表的稿件,凡涉及有损于我校社会良好形象,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抄袭他人作品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查实,除撤销其荣誉称号外,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级、不得评优评模,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临清工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第三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应当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第二章 实习组织第四条:学校应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第五条:学校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第六条:学校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第七条: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第八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第三章 实习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明确学生实习工作分管校长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学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第十条: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第十一条: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二)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七)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  第十二条: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第十三条:实习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第十四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第十五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职业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的,须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实习派出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同步将实习学校、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等信息及时提供实习单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第四章 实习考核第十六条: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共同实施考核。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不得简单套用实习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第十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对学生违规行为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受到处理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工作。第十八条: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8)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第五章  安全职责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第二十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第二十一条: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用可按照规定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投保经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鼓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投保费用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对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临清工业学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中职学生参加各类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工作力度、有效激发学生及辅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水平,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奖励获得突出成绩并为我校赢得荣誉的学生和为此做出贡献的辅导教师,特制定奖励办法如下:一、奖励范围:1、由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学会等教育机构以及本校组织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地市级和校级。2、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等教育机构组织的经学校同意后组队参加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二、奖励对象经各专业级部推荐并通过实训科、教学主管领导确定的直接参与辅导的专业教师、直接参与竞赛项目的在校学生。三、奖励标准对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并给予技能竞赛辅导绩效奖励。非教育部门组织的行业赛降级别奖励。1、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教师、学生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教师,每个获奖项目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技能竞赛辅导绩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学生,每个获奖项目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奖金。获得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本学年直接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教师。2、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教师、学生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教师,每个获奖项目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4000元技能竞赛辅导绩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学生,每个获奖项目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奖金。获得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本学年直接被推荐为地级优秀教师。3、对获得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教师、学生给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奖励教师,每个获奖项目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技能竞赛辅导绩效奖励。按获奖项目(包括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奖励学生,每个获奖项目分别奖励600元、500元、300元奖金。4、获得校级一、二等奖者,获奖学生分别奖励100元、50元奖金。 说明:1、同一辅导教师在同一竞赛中同时获得多个项奖的,按最高获奖等次计奖。2、聊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省赛、国赛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在本学年评优评先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3、若教师连续三年指导的学生在聊城市各教育机构组织的技能大赛中不能获得奖励,取消该教师指导资格。 临清工业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 (教师〔2016〕3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中发〔2020〕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使教师所教、学生所学、市场所需达到有机结合,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并有效提高专业教师的业务能力,以适应社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目的与意义开展企业实践是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产教融合,开展项目化、一体化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1.通过企业实践,让专业课教师熟悉掌握行(企)业一线的最新技术,提高动手能力和实操水平,提升“双师”能力和素质。2.通过调研、考察等方式了解企业的文化、工作环境、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岗位技术和素质要求等,更好地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3.通过合作研发、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等方式,进行合适的项目研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一线的技术问题,提高教师技术应用能力和现场问题解决能力。二、对象与要求(一)实践对象全校在职在岗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二)实践要求1.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聘任专业(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2.实践教师所选择实践岗位必须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深入企业生产第一线。三、组织方式(一)教师进行企业实践,须向学校提前报备。(二) 企业实践单位由专业教师自行联系,也可由学校协助联系,企业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和校企深度合作单位。(三) 教师在指导学生到企业岗位实习同时,与学生同步实践、实习。(四)当年参加国、省培企业实践项目的教师,学校认可实践经历。四、内容与形式(一)实践内容学习掌握适应企业需要的、适合学生就业的基本技能和专业 技能;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 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拓展 企业实践基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 趋势等基本情况;积极承担企业职工培训、产品研发、技术改造 与推广等工作。(二)实践形式采用集中与分散的企业实践形式。集中实践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分散企业实践与学生顶岗实习和国培省培的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同时进行。五、实践管理(一) 学校对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全校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各级部总负责,并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实训科、教务科配合做好企业实践的指导管理工作。(二)学校成立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 明确任务和要求,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三)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须完成如下基本任务:1.至少完成1份实践报告(1000字以上);2.撰写实践日志(持续5个工作日以上的实践,教师每天须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记录实践内容);3.实践结束后两周内,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教师企业实践评价表》。(四)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实训科、教务科等相关部门派出督查小组,对各级部的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情况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学校和企业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对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五) 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各级部应组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实践教师汇报成果,交流心得,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活动。(六) 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实践单位的劳动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六、实践考核(一) 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学校根据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学习成果进行考核。(二) 教师企业实践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 、 “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标准如下:优秀:模范遵守学校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所任岗位 职务职责, 出色完成企业实践任务,工作积极勤奋,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成绩突出,受到企业嘉奖。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履行所任岗位职责,工作积极努力,按时完成企业实践任务,成绩优良。不合格:不能遵守学校和企业规章制度,如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企业实践工作记载等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认定企业实践考核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不参加企业实践任务的;2.未经学校批准中途终止实践的;3.在实践期间,缺勤严重有无故旷工情况,或被抽查到2次无故缺岗的;4.教师在实践期间,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受到所在实践企业处分,造成投诉导致学校形象受损的。(四) 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情况,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分级竞聘及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五) 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在企业实践中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或由于个人原因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六)教师实践期间,若不服从企业管理,被提前终止实践或因自身原因发生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严重事件,按教学事故处理。(七)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记录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责任自负,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八)对在企业实践期间取得科研成果、技术革新或实质性推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教师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七、其他(一)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 办法为准。原《临清工业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自动废止。(二) 本办法由实训科负责解释。临清工业学校实训课教学管理制度实训课教学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备课、编写教案、实训课课堂教学、成绩考核等几个方面。一、教师备课备课是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实训教学大纲、学期教学计划、实训课教材、结合实训内容、设备、学生等实际情况,对即将进行的实训教学做好认真的准备工作。实训指导教师备课应做到:1、钻研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掌握教学内容、目的要求、需要传授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及本次教学项目与前后项目之间的联系等。2、了解所带班级中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以便因材施教。3、了解所用设备、仪器、及工具等准备情况。4、确定示范演示工作程序或操作步骤。二、教案编写1、实训指导教师在备课的基础上,按照实训课堂的教学要求编写实训课程项目教案。2、其内容包括教学内容、目的要求、重点难点、实训项目、操作方法、使用设备与工具、量具、刃具及其它实训用具用品、操作步骤、安全与职业素养教育以及课堂组织方法等内容。三、课堂教学1、集合:课前5分钟,实训学生列队在实训室门前集合,班长整理队伍。每个实训组站成一行,组长位于本组的最前面。2、点名:课前2分钟,教师持点名册点名,掌握详细的出勤情况。确认学生请假和无故旷课情况,对旷课学生,应与班主任联系,以便班主任及时处理,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疏漏。3、检查实训服装,带入:上课时间到,学生依次进入实训室。教师在实训室门前检查学生实训服装、绝缘鞋和其它防护物品是否符合本实训室的具体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责令其暂时停止实训,由班干部带队交班主任处理。多次教育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可直接向学生科反映有关问题,责令其家长到校,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4、集中讲授:学生进入实训室后,实训教师集中授课,学生按集合队形听讲,做好实训课笔记。教师介绍本次实训项目的具体内容、方法、操作要领、技术关键、注意事项等。特别是安全教育,教师更要精心准备,“每课必讲”,努力做到“安全意识人人有,安全知识时刻记”。为提高实训的效率,教育学生节约耗材、珍惜时间,实训教师应根据经验,事先确定本实训项目的具体耗材、操作时间,即“定项目定材料定时间”,严格做到“多者不予,少者不补”。5、示范演示:依照教学要求,边示范边讲解,做到步骤清晰可辨,动作准确无误,操作方法规范,讲做协调一致。6、技术文件准备:教师每次实训课下发学生实训参照的技术资料(如任务书、实训指导方案、或简单的操作要领等)。7、学生分组操作:学生按工位号或组别号进入工位,检查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等是否有损坏,如果有损坏情况,实训前举手汇报实训教师检查,并做好记录才可以开始实训。每个学生在独立工位操作的,要求学生按工位号,到达相应的实训工位,开始操作。多人成组操作的,要求学生应按组号,到达相应的实训工位,开始操作。每组组长为本组的1号,最先操作,指导教师加强对其指导,以便于其达到实训要求或打分合格后,协助教师指导其他学生进行操作。待实训学生在指定位置有秩序等待。严禁胡打乱闹,大声喧哗,保持队形或坐姿整齐。8、教师巡回指导:学生开始实训后,为便于组织管理和学生提问,教师应确定一个固定的指导位置。在技术指导上,要突出整体管理,随时掌握整个实训的进展和共同存在的技术问题。对于个别学生的个别技术问题,应要求学生独立提出,做出“一对一”的技术指导,然后返回指导位置或全面巡视。在技术指导的同时实训教师还应注意做好秩序维持、安全监控。保证整个实训秩序的安全、安静、整齐和卫生。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特别是涉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要迅速反应,加强教育批评,如问题严重可上报实训科,给予责令暂停实训等处分。9、卫生清洁、设备清理:每次实训结束前5钟,学生停止操作,按分工表清理各工位设备、工具、地面、窗台,最后把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教育学生规范摆放实训用具,清点每个工位设备、工具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实训室设备、工具以及其它财物的完好率。10、点名、小结、下课教师组织整队清点人数,记录逃课学生,简单讲评,如实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表等工作后下课。11、实训项目考核:每一项目结束时,教师应对学生完成的实训项目按相关技术标准打分,记入平时考核成绩。临清工业学校实训耗材计划、采购及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采购及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计划合理、采购严谨、管理科学的管理目标,防止积压浪费,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验实训耗材由实训科统筹管理,总库设在实训科。要求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根据实验实训耗材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第二条  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明确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购置、使用、回收和报废各个环节实施办法与责任。做到预算目标管理,采购合法合规,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回收环保节俭,定期核对检查。耗材的保管人员,应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第二章  实训耗材分类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实训耗材是指实验实训课程、技能竞赛、考证培训、创新实验和日常管理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第四条  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第三章  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管理第五条  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根据教学需要及财务预算标准,实施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学期计划需要经各教研组组长、专业部、基础部主任、实训科长、分管校长、后勤主管校长、校长审批。每学期末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后,各教研组要根据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及学生人数,以课程为单位组织,编制下学期将开设的各实验实训项目所需要使用的实验实训耗材计划,制定临清工业学校耗材购置申请表(见附表1),计划应详细准确,有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总金额及相关技术参数。申请表要经过各教研组组长、专业部、基础部主任、实训科长、分管校长、后勤主管校长、校长审批,报送实训科汇总。第六条  实验实训耗材申请表一旦被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验实训耗材申购预算计划,需在该实训项目开课前30天办理申请、采购审批手续。第四章  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第七条  实训科成立耗材采购小组,主要由实训科负责人、总务科负责人以及各个专业实训教师或使用人组成,采购人员负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采购任务;采购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实训科,负责采购的全程监督。普通类耗材能通过总务科采购的由总务科采购,专业性较强的耗材由实训科采购。第八条  学期初采购小组应根据已批准的实验实训耗材申请表,依据实训教学的进程和任务,分轻重缓急保质保量及时完成采购任务。第九条  学校采购小组按采购标的金额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以及学校相关采购管理办法,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上报政府集中采购,符合本校采购的由校采购小组组织,由实训科及教研组负责人和专业部、基础部相关专业使用人组成招标小组,通过招标确定合格供方。招标过程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不够招标标准的实验实训耗材采购,有学校采购小组按学校相关要求自主采购。第十条  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可以一次性购买,或“一次审批,分批购买”。也可“逐次审批,逐次购买",对教学急需的实验实训耗材,可优先安排采购,具体实施由采购小组与级部、教研组商定。第十一条  采购实验实训耗材采用招标或定点采购的方法。定点采购供应商的选择要求按招标方法产生,需要建立三家以上供货单位,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以便物资的及时供应、退换、维修。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材料保管员和验收人员有权拒收。第十二条采购实验实训耗材如采用招标的方法按学校招标相关规定执行,定点采购则要求保证质量,货比三家,采用价廉、质优的产品,采购人员需要对报价进行审核,采购监督小组监督。第五章  实验实训耗材的验收与入库第十三条  实训科负责人和教研组长、专业部和基础部相关教师组成验收小组,对采购耗材进行品名、规格型号、质、数量以及金额等验收、签字认可。第十四条  耗材在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耗材必须填写实训耗材入库登记簿,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相关采购、验收、材料保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时,需注明哪些耗材需要回收报废处理。第十五条  材料保管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必须与验收单一致)。第十六 条材料采购人员凭实验实训耗材采购申请表和进货正式票据,由采购人员分管副校长以及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到财务报账。第六章  实验实训耗材的保管第十七条  库存耗材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账目清楚,账材相符。第十八条  各种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贵重耗材要特别保管,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第十九条  耗材存放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第二十条  库存的耗材要定期清点检查,保证账物相符,材料、物品均无损坏。每月末必须对贵重耗材及危险品耗材库存进行一次盘点,每学期末对库存耗材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第二十一条  材料保管员每学期末对所消耗的耗材进行汇总,对实验实训耗材的进、消、存进行统计核算。第二十二条  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必须追究材料保管员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七章  实验实训耗材的领用第二十三  条实验实训耗材的领用必须根据实训教学任务(计划)进行领料(用)申请。第二十四条  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次性耗材)必须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第二十五条  领用低值耐用品(包括常用工具、量具等)必须填写领用申请单。使用完毕要及时归相关实训室账目,有该实训室负责人保管。如有损坏需用书面材料如实说明情况和原因,对无故损坏的应照价赔偿。第二十六条  材料保管员凭审批后的领料申请单如数发放,并建立台账。第二十七条  如发现实验实训耗材在实训期间发生无谓丢失,应追查实训指导老师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一定的经济处罚。第二十八条  材料保管员每学期末须向实训科递交报送本学期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领用情况清单。第二十九条  应做到教学计划、耗材预算计划、经费预算计划的相互一致。在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对节约或浪费材料显著的实训室纳入年度考核。第八章  实验实训耗材的回收、报废第三十条  实训使用过的耗材(一次性耗材),如果有回收价值,必须进行集中回收处理。由实训室负责人申报,填写报废物资申请单,实训科审核,需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报送总务处,总务处组织市场调研,财务处以及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并签字确认,及时缴清处理费用;没有回收价值的,必须放到指定的存放点,并及时组织清理。对于有毒有害的废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进行回收管理。报废物资出校门必须凭后勤处开出、保卫处确认的出门证,方可放行,如果相关值班门卫随意放行,学校将追究责任并从重处发。第三十一条  对于可重复使用的耗材,如工具、器具等,经多次使用后,达到报废条件的,由各实训室负责人填写耗材报废清单,报送实训科审核批准后,以旧换新并要及时办理报废清理手续。临清工业学校新聘任工作人员人事管理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才聚运河”临清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制定临清工业学校新聘任工作人员人事管理规定如下:一、被聘为我校正式职工的人员,应达到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3-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三、受聘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以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禁止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单位。四、受聘人员达到最低服务期限,想要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单位的,须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报考或调动的,由学校人事部门配合办理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等相关手续。五、受聘人员辞职,需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六、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不予出具各种证明,不予办理人事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等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档案,同时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相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发文时间: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