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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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人解读】《关于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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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0制定的《关于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043号),目前随着保教成本、幼儿园等级变化,部分幼儿园向我局提出了调整保教费的申请,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226号),对部分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二、政策依据

(一)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聊城市财政局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

《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发改成本

〔2020〕48号)

(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

改价格〔2020〕1361号)

、主要内容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根据办学成本和幼儿园建设发展状况,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可以向下浮动,下浮不限。

2、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收费减免和资助政策按照财政、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类别以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名单为准。

5、文件中明确了目前临清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含最高收费标准)

解读部门:临清市发改局

联系方式:0635-7212198

联 系 人:韩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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