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关于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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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发改局:《关于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单位: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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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1、原市城建监察大队职能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费主体发生改变。

2、根据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原文件划定的区域分类需要进行调整。

综合以上两点,根据市综合执法局《关于修订城市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区域的申请》,结合市场调查情况,制定了《关于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0〕4号)。

二、文件制定依据

1、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13142号)。

2、《关于加强户外广告有偿使用收费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0555)。

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54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1、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

2、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区域划分。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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