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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明问答: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进一步完善上下游联动相关政策的通知
回答部门: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回答时间:2024-08-30

问:《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进一步完善上下游联动相关政策的通知》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印发的《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1〕19号)即将到有效期。及时印发新的文件可以保证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稳定,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随着国内外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及上游企业与本地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居民气量合同变动,原有的上下游联动机制已不符合实际,2023年,山东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对上下游联动政策细节进行了调整。我市急需调整上下游联动政策内容。

问:《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进一步完善上下游联动相关政策的通知》制定过程?

答:1、继续执行配气价格。本次临清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上下游联动相关政策的制定是在原有配气价格及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制定的,目前我市天然气经营企业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配气成本未出现明显变化,2021年-2024年期间未出现重大天然气项目投资,结合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交的继续执行原有配气价格的申请,本次决定继续执行原配气价格0.54元/立方米。

2、根据《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我们对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

3、该文件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22日-8月22日在临清政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问:《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进一步完善上下游联动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1、《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

2、《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问:《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进一步完善上下游联动相关政策的通知》修订的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文件的制定主要对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进行了修订。一是将联动价格由居民城市门站价格调整为企业综合采购价格实行联动。

二是在联动幅度上。增加了居民用气合同量不足,需采购非居民管道气和其他市场气量弥补情况下得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