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建立健全森林和耕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我市积极推进深化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和明确管理职能,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林田长制”一体化保护,对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市、镇、村三级“林田长制”一体化保护体系有积极指导作用。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2019〕36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通知》共分六大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林田长”设置和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附件部分。其中,“林田长”设置和职责部分明确分级设置市级、镇街和村级三级林田长,并明确了各级林田长的职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加强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推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强化自然资源科学管理,严格执法监督等五个部分。附件部分明确了市“林田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公布了临清市推行“林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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