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中涉及信用工作的内容如下:

(十六)提升乡村精神风貌。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做好普法、科普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良好乡风家风民风,引导村民遵规守约,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治理,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培育现代文明殡葬新风。

(三十)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发挥财政支持作用,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用好新出台的投融资政策。完善金融服务,健全大中型银行服务“三农”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农业再保险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依法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乡村振兴投入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