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政字〔2023〕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2023年3月8日,临清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临政字〔2023〕12号),对8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临清市推进城镇化建设行动计划》《临清市碳达峰方案》《临清市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临清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临清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承办的《临清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临清市大数据中心承办的《临清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临清市卫生健康局承办的《临清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临清市造纸及纸制品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临清市“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临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临清市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临清市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临清市农业农村局承办的《临清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8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增加入目录。
三、调整后,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12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附件: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临清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临清市农业农村局 |
2 |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临清市农业农村局 |
3 |
临清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 |
4 |
临清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5 |
临清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 |
6 |
临清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
临清市大数据中心 |
7 |
临清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
8 |
临清市造纸及纸制品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 |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9 |
临清市“十四五”热电联产规划 |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
10 |
临清市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3—2025年) |
临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1 |
临清市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 |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2 |
临清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 |
临清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