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毛先生在济南山印格兰云天大酒店太极中餐厅选择了238元/人标准的位餐,饭后结账时发现,朋友所带一名年仅4岁的儿童也被收取了与成人相同的费用。此外,在账单中一份西瓜汁98元,一份油炸花生米48元。

毛先生对酒店就餐的收费标准心存疑问。9月14日,该酒店一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店是按照用餐人数收取位餐费,不分年龄大小。考虑到消费者诉求,已退还收取儿童的238元费用。

9月1日,毛先生预订了该晚餐,考虑到聚餐人多,便选择了包房,并且选择了238元/人的位餐。“当时我还特意叮嘱服务员有9名大人和一名4岁儿童,儿童不应该按成人238元/位标准消费,服务员也表示同意。”就餐结束后,毛先生便让他人代为结账。直至次日,他在核对账单时发现,就餐人数虽标注9人,却收取了10人的费用。另外,菜品中的名为“菜品金汤燕麦烩辽参”的个吃也仅有9份。“从结账单可以看出来,酒店知道我们只有9名成人,个吃菜品也只上了9份,却收取了10个人的费用。”毛先生认为酒店按照成人的收费标准收取4岁儿童费用并不合理。毛先生核对账单后还发现,酒店收取了部分未拆用的湿毛巾费用。“我自己没有用湿毛巾,可账单却写着用了10份,共收费30元。另外,一份西瓜汁98元,一份油炸花生米48元,价格也并不便宜。

9月14日,新黄河记者联系到该酒店一相关负责人。其表示,“消费者选择的是238元/位的标准,酒店按照位数上餐,加上儿童一共10人,就上了10位的菜。当时结账人也核对过账单,可第二天有人打电话说是9人就餐,要求退掉儿童的钱。”对于部分个吃菜品未按照10人份上餐一事,上述负责人称,“菜品已经上过了,但没有在账单里记录。另外,花生米、西瓜汁等菜品酒店是明码标价”,考虑到消费者的诉求,已将收取的儿童费用退还。9月15日,新黄河记者致电历下区市场监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一是监管酒店有无明码标价,二是监管在相关规定的水、电等定价方面有无乱收费现象,其他实行市场价。接到消费者反映上述情况后,历下区姚家市场监管所也已介入。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酒店有明码标价,可实行市场溢价,根据市场来制定相应价格。

律师看法

在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看来,该事件中,酒店在与消费者进行口头约定的情况下,不收取儿童的费用,结账时又重新收费,这属于违约行为,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

此外,酒店在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商品实际价值要符合物价部门指导价格的相关规定。像一份西瓜汁98元,应当着重提示消费者。如果没有向消费者提示告知,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诚信原则。黄西文还表示,如果商家一味抬高价格,甚至突破限度,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的行为,那就需要相关部门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