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程序
投诉人→首接科室、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首诉负责制)或向投诉办→调查核实→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按投诉处理时限反馈投诉人
地点
办公室
接待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联系方式
0635-605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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