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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SCDJ2024090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0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清市青年路街道济津街999号),联系方式:0635-617267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使用面积(㎡) | 房屋面积(㎡) | 用途 | 性质 |
1 | 刘士芳 | 宅基地 | 临清市金郝庄镇金东村 | 674.76 | 132.6 | 住宅 | 自建房 |
公告单位: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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