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家煌同志解读《关于印发正负面清单 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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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家煌同志解读《关于印发正负面清单 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驾护航》
发文单位: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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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坚持以用促保,让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实现永续传承是保护利用的重要方式手段。为进一步规范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利用行为,近期我局联合文旅、资规、执法等部门,共同印发《临清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正负面清单(试行)》。

《正负面清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活化利用行为。基本原则是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分类管理、共治共享。其中正面清单明确指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过程中,鼓励有利于保护价值要素、提升文化功能以及推动城市活力的行为活动。比如,鼓励历史建筑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依法以房屋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形式参与活化利用,并享受合理收益;鼓励建设单位对历史建筑运用传统建筑手法、技艺、材质和符号,延续建筑和城市特色风貌,研究应用有效的新材料、新技术更好地保护历史建筑;鼓励企业、学校等机构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研究等。负面清单明确了禁止严重影响价值要素保护、周边环境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为活动。包括禁止性条款、限制性条款和指导性条款。比如,违反保护规划的要求、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影响消防救援或增加火灾危险性等行为活动。通过制定负面清单,坚决杜绝一切可能破坏历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行为,确保这些珍贵遗产能够原汁原味地传承下去。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我市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2处历史文化街区,28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正负面清单的制定,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开启了历史建筑、街区活化利用新路径,标志着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日益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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