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和《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临清市实验小学2025年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临清市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或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临清市户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
备注: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材料,学校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本部:古楼居委会、古楼街、柴市街
实验小学南校区(柳景校区):歇马亭居委会、柳坟居委会、刘顶坟居委会、邱屯居委会、景福庄居委会、方辛庄居委会、高庄居委会、前八里居委会、后八里居委会。
实验小学南校区(柳景校区)今年的弹性学区:可面向全市城区招收学生,但不招收逸夫实验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北校区、武训实验小学所属片区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
依据《2025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文件精神,分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生。城区公办学校招生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学位紧张的城区公办学校实行多校联合划片招生。联合划片学校划转顺序:逸夫实验小学本部→武训实验小学;逸夫实验小学南校区→武训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南校区(柳景校区);京华小学→武训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南校区(柳景校区);实验小学本部→武训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北校区、逸夫实验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南校区(柳景校区)
四、招生方式
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需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招生平台开放时间:7月17日8:30至7月20日18:00),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网上报名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报名期间(具体时间为:7月17日——7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分别到临清市实验小学本部和实验小学南校(柳景校区)值班室咨询。
监护人按照《2025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确定学生类别,报名终止后平台不再变更。
五、招生安排
根据市教体局要求,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17日--7月20日 | 网上报名 |
7月17日--7月26日 | 材料审核 |
7月21日--8月3日 | 招生录取 |
8月3日 | 公布录取结果(各学校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家长也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
六、材料要求及录取顺序
2025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
A类:片区户籍,片区房产。学生在招生片区有户籍,学生或其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招生片区持有符合要求的普通住宅类房产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政府征收安置协议(享受房票安置政策但尚未使用房票置换房屋的,还需审验房票、房票安置有关协议)等]。
B类:片区房产。学生或其监护人(父母)在招生片区持有符合要求的普通住宅类房产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学生在该招生片区没有户籍,自愿按照房产申请学位的情况。按房产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政府征收安置协议(享受房票安置政策但尚未使用房票置换房屋的,还需审验房票、房票安置有关协议)等]。(3)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在临清城区的居住证(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学生父或母具有临清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需提供证明家庭关系的有效证明,比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C类:片区户籍。学生在招生片区有户籍,学生或其监护人(父母)在该招生片区没有符合要求的普通住宅类房产,自愿按照户籍申请学位的情况。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户口簿。
D类:城区经商务工。学生监护人(父母)在城区无符合“A类”“B类”“C类”要求的房产和户籍,在临清城区经商务工,在城区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和住所,长期在城区实际居住。
(1)临清户籍。按租房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2)外地户籍。按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3)材料审验:1、户口簿。2、居住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工作证明:经商类提供登记时间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学生监护人需是法人);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监护人在临清城区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社保证明。4、学校出具实际居住和工作情况的现场核验报告【走访调查住房、邻居、邻商、物业、营业场所、工作单位等,查看持续6个月以上的物业管理费单据、水电费缴纳凭证、经营流水、货物清单、工资单、考勤表、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没有实体店铺的(网店等),必须入户调查】。5、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6个月以上的临清城区的居住证。
七、材料要求说明:
(一)户口迁入和房屋购买(或过户)有效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1日。
(二)学生父母据实提供材料,按照学生条件和类别选择学校报名,报名终止后平台将不能变更。实施分流时,严格按照划转顺序分流。
(三)房票安置事项说明:被征收人在报名开始前尚未使用房票置换房屋的,可以按照原被征收的房屋申请片区学位;被征收人在报名开始前使用房票置换了房屋的,可以按照现有已置换的房屋作为申请片区学位的依据,不能再以原被征收的房屋作为申请片区学位的依据。
(四)商铺、商业店面房、商住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普通住宅类用房,以及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确权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五)房产、租房居住、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指该处房产按公安户籍管理应登记的地址。
(六)外地户籍指临清市以外的户籍。
(七)“四类”要求的居住证登记时间、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实际居住和工作时间至报名之日须满6个月且连续有效。
八、保障特殊群体规范入学
(一)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二)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规范“接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轻度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三)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九、温馨提示
(一)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凡是不按规定时间报名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按照“一生一学位”的要求,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我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学校报名,过时不候。
(三)报名时,凡家长提供入学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四)持有回迁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地址片区学校报名入学。我市实行租房学位控制制度: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一户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
(五)录取时,同等情况下,按照户口迁移、房产购置、居住证办理、经商务工证件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六)实验小学本部和柳景校区均为城区公办走读制学校,不安排新生食宿。
十、咨询方式
1、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2、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本部
13562014199
15206521368
实验小学南校区(柳景校区)
18769572210
15275819946
请详细阅读《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临清教育和体育局工会委员会”和“临清市实验小学”公众号的相关通知要求。敬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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