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法人
二、办理形式
1.窗口办理: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服务区23-27号窗口;
临清市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审批大厅;
临清市烟店镇贵和嘉苑西区东南角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
注:请按照所在辖区选择办理地址,开发区和烟店的到各自辖区的审批服务大厅,其他镇街到市政务服务大厅。
2.网上办理:(1)电脑申报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https://yct.amr.shandong.gov.cn/psout/jsp/gcloud/iaicweb/homepage/apply_manage.jsp)
(2)手机申报:下载“爱山东”APP,企业开办一窗通版块申报
3.快递申请: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审批科 0635-2351016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四、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2.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原件1份,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1份,纸质版)
注:1.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不进行清算的,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无需提交此规范第 3 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决定中载明解散公司需办理清算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交清算报告(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提交此规范第 1、9 项材料。
3.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 1、7、9 以及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或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原件1份,纸质版或电子版)
六、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标准的应当场予以接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
2.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3.办结(经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予以办结。)。
七、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九、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一、送达方式
1.窗口领取: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制证中心B39号窗口;政务中心自主终端设备
2.邮寄送达: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可联系发证窗口(0635-2351080),为您邮寄到家。
3.自助领取: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 999 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证照领取柜)。
十二、咨询方式
业务科室电话:0635-2351068
综合受理窗口电话:0635-2351088
帮办代办窗口电话:0635-2351216
开发区审批局:0635-2339028
烟店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2850519
新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635-2421260
青年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635-7100332
先锋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635-7795925
大辛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635-2554039
八岔路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7121060
唐园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2814286
潘庄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2834021
尚店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5102211
松林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6177940
刘垓子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2673050
康庄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6052839
老赵庄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2633016
金郝庄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7102041
戴湾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6052177
魏湾镇便民服务中心:0635-7102125
十三、投诉科室: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督查考核科
十四、投诉电话:0635-2351156
十五、预约服务
1. 现场预约。在一楼咨询台设置预约窗口,申请人现场进行非工作时间预约办理业务。
2.电话预约。可拨打预约电话0635-2351002,进行预约申请。
3.微信公众号预约。可通过“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特色服务”“非工作日预约”入口,留下预约时间和办理事项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行预约申请。
十六、帮办代办服务: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服务区帮办代办窗口。
十七、办公时间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八、办理地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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