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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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临行审撤告字[2024]7号
当事人: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81MA3N1KRG6M,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潘庄镇吴梭庄村村北。现有李鑫甲(身份证号:3715xxxxxxxxxxx717)向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被冒用身份虚假登记为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监事,申请撤销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监事登记。
经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黑乃林采取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市场主体监事登记。有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的现场检查笔录、电话联系证明、各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等证据材料为证。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调查终结,认为应予撤销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监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拟撤销2018年04月25日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的监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当事人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申请人李鑫甲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临清市久海轴承有限公司、申请人李鑫甲及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审批科
联系电话:0635-2351016
联系地址: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
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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