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实验中学创建于1958年3月,坐落在温泉路与新华路交界处,修竹映翠,梧桐如盖,楸树参天,百果溢苑。这里有优秀的育英良师,这里有踏实的莘莘学子。这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名校。学校现有教学班44个,在校学生2200余人,教职工130余人,省地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80余人,其中临清名师(运河名师)8人,水城名师工程建设人选和水城名班主任工程建设人选2名。近年来,学校践行改革,锐意进取,教育教学成绩逐步攀升。学校占地3万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餐厅楼5座,音体美信各功能室齐全,各教室均配备教学一体机,直饮水直通各楼层,教 室,拥有高标准塑胶跑道、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羽毛球等运动场地。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实验基地、山东省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山东省远程研修先进单位、山东省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聊城市教学示范校、聊城市教育教学先进集体、聊城市全市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集体、聊城市校本培训示范校、聊城市语言文字示范校、聊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聊城市卫生先进单位、聊城大学数学科学院数学实习基地、临清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临清市 教书育人优胜集体、临清市学校红旗团委、临清市教育教学示范单位、临清市级文明校园等几十项荣誉称号。
春华秋实六十载,格遍门前千竿竹。面对新的挑战,学校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有信心、有决心把学校打造成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新时代书香校园。吃苦耐劳、朴实勤奋的实验人将发扬宁折不弯、虚怀若谷、甘为人梯的“翠竹”精神,不忘初心,不负光阴,倾其所有,风雨兼程,怀着对时间的敬意,对奋斗的崇尚,大步向前。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教体字【2024】24号)文件要求,现将临清市实验中学2024年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具备《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教体字【2024】24号)文件(详见附件)规定的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包括临清市户籍适龄生、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招生期间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依据《2024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分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生。录取剩余批次的适龄生进入联合划片、调剂录取。
三、招生片区
济津街(济津河以北)、古楼南街、窑口居委会、窑口街、九龙街、育新街、会通街、曹岗街、龙华街、龙山南街、南关街、南关居委会、南厂街、土桥居委会、职工新村、古楼东街(温泉路以南)。
符合以上街道或未在名单的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在网上报名时出现“实验中学”直接点选即可。
今年的弹性学区:
1.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生可以在片区学校报名,也可以在民族实验中学、永青实验学校之间自愿选择一所学校现场报名。
2.车营居委会的适龄生可在民族实验中学和实验中学之间自愿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四、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招生时间为7月31日—8月20日。学校实行网上招生,经过报名登记、材料审核、招生录取三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登记阶段(7月31日—8月2日)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需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家长可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我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注: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家庭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生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于7月31-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学校招生咨询处(咨询处设在知行楼一楼大会议室)咨询,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招生报名详细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临清教育”以及我校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31日—8月10日)
报名开始后,学校对已报名的全部学生进行信息审核,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
学校对家长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首先使用大数据对比核验,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全部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报名信息现场复核
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平台通知时间送交到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学校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入户访问等办法进一步复查核实。
确需入户访问核验的,学校提前按照平台电话联系家长,到工作单位或经营门店、居住地,对报名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调查时,家长须提前准备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在材料审核阶段,凡因电话无法接通或者拒不提供佐证材料的,学校不予录取。
我市实行租房学位控制制度: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安排一户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2023年同一套房产已经安排租赁家庭的子女入学的,不再录取其他租房户子女入学。
3.材料转移:
经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凡审核后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在平台发送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适龄生监护人要及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区学校现场报名,由片区学校审核、登记,并由片区学校在网上调入信息。因监护人未能及时到相应学校报到,造成平台信息滞留我校的,学校也不予录取。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优抚对象的报名材料,需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于7月26日—7月28日送至市教体局107室,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报名信息录入系统录取。
5.监护人在此期间要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果。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11日—22日)
1.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录取。
2.学校按照学生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时,同等情况下,按照户口迁移、房产购置、居住证办理、经商务工证件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条件的学生总数未超出我校接受能力,则全部录取。若超出我校接受能力,则按照录取顺序依次录取。超过我校接受能力需划转到联合划片学校的学生,可以到我校联合划片学校中选择一所现场报名,也可以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我校通过平台将学生划转到联合划片学校。联合划片学校对学生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我校联合划片学校划转顺序是:实验中学→民族实验中学、永青实验学校。联合划片由家长任选一所学校报名。剩余部分学生名单报教体局参与联合划片录取和统筹调剂录取。
3.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我校的招生录取。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生,要在民办学校录取公示后2日内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4.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报名的学生,8月12日上午到学校报名补录。若我校有空余学位则补录;无空余学位,则将名单报送教体局进入统筹调剂录取。
5.公布录取结果(8月24日)
8月24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在此期间要密切关注网上录取结果。
(四)新生报到阶段
凡接到我校录取通知的学生,需按照平台信息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五、特别提醒:
1.我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不提供住宿。
2.按照“一生一学位”的要求,凡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与我校划片招生。
3. 未尽事宜,请关注 “临清教育”和“临清市实验中学”公众号,详细阅读《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教体字【2024】24号)文件。
4.招生咨询电话:13563523326(高老师) 19963828370(张老师) 19353367577(杜老师)
咨询时段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5.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基础教育科0635—5161761
行政监察室0635—5161726
附:2024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
一类:片区户籍,片区房产。学生在招生片区有户籍,学生或其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招生片区持有符合要求的普通住宅类房产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政府征收安置协议(享受房票安置政策但尚未使用房票置换房屋的,还需审验房票、房票安置有关协议)等】。
二类:片区房产。学生或其监护人(父母)在招生片区持有符合要求的普通住宅类房产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学生在该招生片区没有户籍,自愿按照房产申请学位的情况。按房产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政府征收安置协议(享受房票安置政策但尚未使用房票置换房屋的,还需审验房票、房票安置有关协议)等】。(3)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在临清城区的居住证(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学生父或母具有临清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需提供证明家庭关系的有效证明,比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三类:片区户籍。学生在招生片区有户籍,学生或其监护人(父母)在该招生片区没有符合要求的普通住宅类房产,自愿按照户籍申请学位的情况。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户口簿。
四类:城区经商务工。学生监护人(父母)在城区无符合“一类”“二类”“三类”要求的房产和户籍,在临清城区经商务工,在城区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和住所,长期在城区实际居住。
(1)临清户籍。按租房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2)外地户籍。按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居住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工作证明:经商类提供登记时间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学生监护人需是法人);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监护人在临清城区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社保证明。4、学校出具实际居住和工作情况的现场核验报告【走访调查住房、邻居、邻商、物业、营业场所、工作单位等,查看持续6个月以上的物业管理费单据、水电费缴纳凭证、经营流水、货物清单、工资单、考勤表、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没有实体店铺的(网店等),必须入户调查】。5、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6个月以上的临清城区的居住证。
材料要求说明:
1.户口迁入和房屋购买(或过户)有效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28日。
2.学生父母据实提供材料,按照学生条件和类别选择学校报名,报名终止后平台将不能变更。实施分流时,严格按照划转顺序分流。
3.房票安置事项说明:被征收人在报名开始前尚未使用房票置换房屋的,可以按照原被征收的房屋申请片区学位;被征收人在报名开始前使用房票置换了房屋的,可以按照现有已置换的房屋作为申请片区学位的依据,不能再以原被征收的房屋作为申请片区学位的依据。
4.商铺、商业店面房、商住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普通住宅类用房,以及未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确权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5.房产、租房居住、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指该处房产按公安户籍管理应登记的地址。
6.外地户籍指临清市以外的户籍。
7.“四类”要求的居住证登记时间、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实际居住和工作时间至报名之日须满6个月且连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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