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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信息公开指南
发文单位:临清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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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一、主动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学校概况信息;

(二)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等规划统计信息;

(三)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收费信息等财务信息;

(四)招生信息、录取信息、就业信息等招生就业信息;

(五)教学教研、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信息;

(六)教师招聘、评先树优等教师管理信息;

(七)学生资助、评先树优等学生管理信息;

(八)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等体育美育信息;

(九)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校园安全信息;

(十)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号码、接受电话咨询的时间、接受书面咨询的通信地址等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临清市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http://www.linqing.gov.cn/channel_cq_lqsrmzfmh_1b/)。

(2)其他:校务公开栏等。

2.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信息公开咨询

1.咨询方式。除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咨询人)可以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咨询。学校应当接受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

(1)口头咨询。

学校通过电话方式接受口头信息公开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0—11:30,下午2:00—4:30(夏季)、1:30—4:00(冬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8863578090

(2)书面咨询。

咨询人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①咨询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咨询的信息名称、内容等能够指向特定信息的特征性描述。

来信请寄:临清市先锋路中段实验小学北校,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咨询”字样,邮政编码:252600

2.办理期限。咨询人将书面咨询材料使用给据邮件邮寄到学校,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咨询”的,以学校收发室签收之日为收到书面咨询材料之日。寒暑假期间收到的,以学校开学之日为收到之日。学校收到书面咨询材料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咨询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如遇寒暑假,答复时间顺延。

3.咨询处理。

咨询人在书面咨询材料中对申请咨询的信息表述不明确的,学校应当于收到书面咨询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咨询人联系,进一步了解咨询人的确切诉求,一次性指导其作出书面补正。

对书面信息公开咨询符合要求的,学校将依据《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2/1/25/art_100623_39806.html)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收费标准。学校向咨询人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咨询受理机构: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先锋路实验小学北校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夏季)、1:30—4: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8863578090

四、申诉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按照要求履行接受信息公开咨询义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申诉处理机构: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635—2322002

办公地址:聊城市临清市育新街305号

邮政编码:252600

接待时间: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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