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3〕17号)和《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体字〔2023〕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2023级一年级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临清市户籍适龄生、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不招收不足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划片范围
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东关居委会 东关街 东兴街 元仓街 国棉街 南门里街
弹性学区: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可以在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现场报名。
三、招生材料审核
(一)学校根据学生类别分批次按学位入取,有关材料审核事项如下:
2023年临清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生类别及材料审验指导
1类:城区户籍,城区房产。学生户籍在临清城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临清城区有住宅房产、产权份额50%(含)以上。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回迁安置协议等,具备其一即可)。
2类:非城区户籍,城区房产。学生是临清城区以外户籍(含外地户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临清城区有住宅房产、产权份额50%(含)以上。按房产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回迁安置协议等,具备其一即可);(3)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在临清城区的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3类: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学生户籍在临清城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无符合“1类”“2类”要求的房产。按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材料审验:户口簿
4类:城区经商务工。无符合“1类”“2类”“3类”要求的房产和户籍,监护人在临清城区经商务工,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
(1)临清户籍。按租房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
(2)外地户籍。按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申请学位。材料审验:1.户口簿;2.居住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工作证明: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临清城区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4.学校走访调查;5.学生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6个月以上的临清城区的居住证。
材料要求说明: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8日。
2.报名时监护人按照规定条件确定学生类别,报名终止后平台将不能变更。
3.房产、租房、居住证对应的户籍地址,指该处房产按公安户籍管理应登记的地址。
4.外地户籍指临清市以外的户籍。
5.“4类”要求的居住证登记时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至2023年8月31日须满6个月且连续有效。
6.商铺、商业店面房、商住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二)有关情况说明
1.持有回迁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地址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2.录取时,同等情况下,按照户口迁移、房产购置、居住证办理、经商务工证件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3.今年起,我校按上级要求实行租房学位控制制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一户学区租赁家庭的子女在我校就读。
四、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我校按照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即8月1日—8月20日实行网上招生,经过报名、审核和录取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小学招生报名:8月1日—8月3日。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临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
凡是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均在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再要求家长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家庭不具备上网条件或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报名期间(具体时间为:8月1日-8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到学校咨询,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招生报名详细流程请后续关注“临清市实验北校”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和转移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学校对家长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首先使用大数据对比核验,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未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到学校,先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学校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入户访问等办法进一步复查核实。
凡审核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区学校现场报名。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11日—20日)
(1)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录取。学校按照学生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时,同等情况下,按照户口迁移、房产购置、居住证办理、经商务工证件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2)如因公办小学片区调整原因,招生时导致一个家庭(父母及子女)的两个孩子不在一所公办小学就读,依照自愿原则,家长在网上报名后到教体局107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教体局核实后,通过平台将新生划拨到另一个孩子所在小学,按学生类别参加录取;按学生类别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将两个孩子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同一所公办小学就读。
(3)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报名,且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16日到片区学校报名补录。片区学校审核报名条件,并负责上传平台。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办理补录手续;无空余学位时,由教体局划拨补录到有空余学位的其它公办学校。
(4)公布录取结果(8月20日)
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关注学校公众号。
临清市实验小学北校招生咨询电话:
136 5635 2599 155 6352 9927
五、关注公众号
相关未尽事宜及后续工作安排会在我校公众号发布公告。敬请各位家长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我校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六、救济途径
联系电话:1886357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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