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评选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 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一)参评对象
初中初二、初三在校学生
(二)参评条件
初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初一、初二年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合计达到12B(含)以上(两个学期)。
(三)名额分配:
评选指标由县教育局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二、初三年级侧重初三年级。 “市级三好”“市级优干”的分配比例原则上为1:1。
(四)评选实施过程: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将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公布,广泛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按1:2的比例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在学校公布其事迹,最后由学校行政会议负责采取民主的方式评选(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并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临清市教育局。
(五)具体实施过程:
1.组织发动。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连同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广泛公布,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参照初一初二两学年学习成绩、素养评定、平时表现三部分内容,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需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其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临清市教育局。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撤销其推荐资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延递补。
5、公示期满,学校将确定推荐的学生分别填写“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上报教育局。
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审备查。特别是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二、严明纪律要求。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各项工作。
临清市明德中学
“明德之星”评选办法
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品质,品质决定未来。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从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入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围绕“习惯成就未来,争当明德之星”为主题,积极开展“明德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鼓励学生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树立优秀的学生典型,展现先进学生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让广大明德学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效地激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现学校的德育成果,营造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和谐校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星活动,树立学生典范,宣传学生事迹,形成正确舆论,让学生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校掀起学“星"、追“星”、争“星”热潮,营造良好的校风,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二、“明德之星”项目
设三好学生、学习之星、诚信之星、守纪之星、文明之星、勤俭之星、创新之星、才艺之星、助人之星、进步之星、干部之星等十一个单项星。
三、评选办法:
1.“班级之星”评选。每月评选一次,由班主任负责评选。可由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或科任老师、班主任提名,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单项1名。如条件不够,宁缺毋滥。名单要在班级宣传栏公布表扬。
2.“明德之星"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学期末前一周,明德之星评选由德育处负责。每班把获得班级星次数最多者推荐为明德之星候选人,候选人将参加学校组织的竞选演讲和民主投票,学校根据明德之星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选10名“十佳明德之星”。
四、奖励和表彰
学校设“明德之星”宣传橱窗,把“明德之星"个人照片和主要事迹张贴。要利用广播、网络和其它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班级和全校宣传“明德之星”先进事迹或感人故事。对评选为“明德之星”的学生,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校要举行隆重的“明德之星”表彰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班级之星”标准
“班级之星”项目与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平衡发展,各科成绩优秀,居同年级前列。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得法,专心听课,勤学好问,善于动脑思考,课堂积极回答问题,作业认真自觉完成。
3、在班级、学校会议上作学习经验交流。
二、学习之星
1、具有正确的学生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努力学习,准时到班上课,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3、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4、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三、诚信之星
1、与人相处,以诚相待。讲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不撒谎,不欺骗。借东西按时归还。
2、知错就改,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3、讲信用,说得出就做得到,自己承诺的就一定去履行和兑现。
4、拾金不昧,捡拾得的金钱和物品主动交到学校归还失主,表现突出。
四、守纪之星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学期没有违犯纪律受过处分。
2、意志坚强,克服困难,按时上学,事迹感人。
3、在教室和宿舍不大声喧哗,午休晚休按时睡觉、起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不开小差,不打盖睡。
五、文明之星
1、孝敬父母,听父母的话,不和父母顶嘴吵闹,懂得感恩,照顾老人。
2、尊敬老师,虚心接受老师教育。礼 貌待人,见面行礼,主动问好。
3、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举止文明,穿戴整洁、朴素大方,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
4、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六、勤俭之星
1、热爱劳动,在家帮助家庭做家务,在学校常做好事,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2、平时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浪费粮食,不损坏公物,捡拾废旧,变废为宝.对损坏物品主动动手维修好。
3、值日生认真负责,勤打扫卫生,勤换洗衣服,在学校或在家平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七、创新之星
1、是学校的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积极分子,积极参加青少年科技活动,在活动中制作科技作品或写科技小论文,成绩显著,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2、动手能力强,亲自设计、动手制作手工作品,有创意。
3、脑子灵,点子多,奇思妙想。
4、积极参加探究与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八、才艺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
1、才艺方面有个人特长,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2、在体育、艺术竞赛中个人获奖者。
3、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综合能力较强 。
九、助人之星
1、乐于助人.要学校经常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在家热心帮助邻居、孤寡老人、残疾人,做出感人事迹的。
2、在突发事件中不顾个人安危,根据自己能力,采取得当措施帮助别人。
3、热爱集体,在学校里经常做好事,不图名,不为利,不计个人得失,做出显著成绩。
十、进步之星
经过教育和个人努力,在思想品德表现有明显进步,或在行为习惯转变上有明显进步,或在学习成绩上有明显进步。
临清市明德中学德育处
学生会组建方案
学生会是学校管理系统中重要的部分,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是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为高水平、高起点的建立起我校学生会组织,现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由我校优秀学生组成的先进性群众组织,是老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的知心朋友,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
二、学生会的职责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事务,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和沟通,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为我校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其工作宗旨是: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为学校奉献。
三、学生会的组织架构
(一)主管处室:校德育处、校团委
岗位设置: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设学习部、文艺宣传部、宿舍生活部、体育部、卫生部、纪律部各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数人,下辖各班级班委。
工作职责
(二)主席:
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负责向德育处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制定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和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学生会干部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副主席:
帮助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分年级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主席反映;参与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并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完成主席交办的各种任务并在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职务并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四)各部部长:
负责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召开年级干部、班级委员的工作会议;负责向上级汇报情况,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本部委员的工作和班级工作。
学习部:
1.加强学校学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倡导“勤学,好学,乐学、自主学习”的学习风气。
2.深入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协助学校解决学生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
4.组织学习方法的交流与探索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学科竞赛活动。
5.沟通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联系,及时向学生们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
6.发动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学习活动。
7.协助学校组织开展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8.负责各班班容、课堂纪律的检查和评比,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各班级上课、自习纪律情况,并及时打分评比。
文艺宣传部:
1.协助学校组织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开学典礼、校园艺术节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
2.负责升旗活动及国旗管理;
3.负责学校各项学生活动的宣传工作,配合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4.利用好黑板报、手抄报、征文等,及时报道学校学生学习、生活活动情况,积极宣传社会各界的活动。
5.负责学校的宣传窗、学校黑板报及校园环境布置。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组织各班宣传委员定期出好学校的黑板报,组织各班开展班报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
体育部:
1.协助及其它部门组织广大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2.协助学校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3.指导、协调、监督各班体育委员的工作。
4.负责学生课间操、眼睛保健操的检查和评比工作。
5.协助并完成团支部及学生会的其它工作。
纪律部:
1.负责全校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对全校各年级各班的早间、课间、自习课、午间纪律进行检查。
2.根据学生会章程,检查全校学生的仪表,纠正各种不良现象; 监督学生会干部的工作作风,
3.负责学生课间纪律检查、卫生习惯等纪律检查,及时记录违纪现象给予指导改正。
4.负责检查课间值日、值岗情况,并做好记载,上交德育处。
5.负责学生学习生活中其他各种违纪现象的检查记录,如打架、吸烟、喝酒、上网吧、非正常交往、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手机、mp3等),并及时上报。
卫生部:
1.组织每天常规卫生工作检查。
2.组织管理校园卫生文明执法队,进行全校卫生文明检查。
3.积极配合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各种活动。
生活部:
1.为同学的日常生活提供各项服务,致力于同学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实际困难的解决,并及时学校反映同学们生活上的问题;
2.监督同学们管理好各自的卫生,如教室、室外分担区、个人卫生;
3.负责检查各班级的物品管理工作,如桌椅、玻璃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做好记载,进行评比并及时上报。
4.负责监督、检查破坏公物,损害花草树木等行为做好记载并上报。
5.负责检查各班级的自行车摆放情况及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纠察。
6.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组织各种活动,收集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生会干部的选拔
(一)、选拔条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班主任推荐,年级审查的方式选拔学生干部,学生干部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担任期间能任劳任怨,维护本年级同学的利益。
2.学习成绩优良,文化课成绩稳定,有责任心,有表率作用。
3.年级威信高,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4.行为品质优良,又乐于奉献,无任何违纪现象;
5.尊师敬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二)、选拔程序:
(1)班级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届学生会改选时,有德育处制定改选方案,各班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同学,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报名。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组织全班学生对报名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推荐2名同学为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候选人认真填写《临清市明德中学学生会干部竞选推荐表》,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年级政教员审核,最后报校团委确认名单。
(2)资格申查。年级政教员组织专人对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德育处研究后,最终确定入选同学。
(3)发文聘用。公示期满后,发文确定学生干部试用人选,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各方面的表现确定正式学生会干部。
五、学生会干部的培养
学生会干部培训工作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开学初组织集中培训一次,并不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集中培训主要是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艺术等方面的培训,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组讨论的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主要是针对学生会干部岗位职责、职能和工作现状,开展相应培训。
六、学生会工作的管理
学生会的组织材料(审批材料、章程、制度等),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总结、培训记录等在德育处建立档案。学生会干部的档案材料(个人简历、工作考核材料等),在德育处建立档案,并保持其连续性。
校团委负责建立有效的学生会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动向和工作情况,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及时为他们解决难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小结会,总结成功经验,布置下月工作;每学期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总结,发现亮点,推广经验;对学生会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学生会干部进行表彰,提高工作积极性。
具体选举方案如下:
学生会选举由分年级班主任推选、各年级资格审查评定组成
每个班推荐1-2名部长或主席、干事候选人。(鉴于初三年级学习任务严峻,部长、主席原则上在初二年级产生)学生会成员设主席1人,分管年级副主席3人,学习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文艺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体育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纪检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宿舍生活部部长2人(男女各1人分管男生、女生宿舍),卫生部部长1人,下辖各班委)。
七年级负责人:于文昊、唐云龙
八年级负责人:朱 军、卢伟华
九年级负责人:张汝祥、陈宪辉
临清市明德中学学生会干部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班级: | 政治面貌: | 籍贯: |
曾任职务: | 爱好特长: | |
自荐部门:
(注明学生会某部岗位) | 第一志愿: | 是否服从安排 |
第二志愿: | ||
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 | ||
工作设想: | ||
班主任建议: |
志愿者的选拔标准与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埋、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二条:志愿者选拔的必要性。
一、志愿工作的特征: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1、传递爱心,传播校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和责任奉献给学校、带给同学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校园文明、
2、有助于建立和谐校园。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同学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校园和谐。
3、促进校园进步。校园的进步需要全校园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规范校园、服务校园的行列中来,对促进校园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对个人来说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奉献校园。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校园出力,尽一份明德中学学生责任和义务。
2、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校园的人和事,规范了同学的行为,强化了自己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3、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同学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选拔原则
各年级在各班级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每班推荐1-2人,由学校德育处经过考核,择优录用。
二、选拔对象和数量
面向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招募志愿者30人左右,以初二年级学生为主,上学期初一学生对校园环境、规章制度不熟悉,下学期初三年级学业紧张,故此这两个年级在这两个时间段不参与志愿者服务。
三、选拔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班级前二分之一),文化课成绩稳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在生活和学习中都能起到表率作用。
2、体貌端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乐于助人。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和工作协调能力。
第四条培训制度
志愿者在选拔过关后,有德育处、保卫科牵头进行集中培训审查,主要针对:志愿者职责、任务分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内容的培训指导。
定期在同一时间段,针对不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再次进行统一培训和指导。
第五条奖励制度
凡参与志愿者服务的同学,将依据个人表现参考学生各种管理制度,给予班级和个人全校通报表扬,对所在班级加入相应量化成绩,对个人表现也会给予相应表彰。
第六条组织负责人
总负责人:德育校长侯延华
负责人:德育处副主任钱永浩
各年级负责人:各年级主任、班主任及政教员
第七条制度说明
《临清市明德中学志愿者的选拔标准与工作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德育处所有。
临清市明德中学班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工作行为规范》、《中学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和谐校园,全面推进教育,让学生独立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有效地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临清市明德中学制定班干部评选办法。
二、班干部成员及职责
班级委员会是班级学生委员会的简称,班委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班长:班委会的召集人和班委会日常工作开展的总协调人,负责主持班委会全面工作。
2、学习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班级学习工作。
3、纪律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班级纪律检查工作。
4、卫生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班级卫生和劳动工作。
5、文艺委员:同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班级文艺娱乐工作。
6、体育委员:主要负责开展班级体育运动工作。
7、生活委员:主要负责开展学生生活和班费管理工作。
8、安全委员:主要负责开展心理健康工作。
三、评选办法
方法一:他荐民主投票选举。为了使学生的选举结果更具代表性,可以让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推荐20位同学上来,然后再按所得票数的多寡进行排列,前10位的同学始得当选,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让学生发表意见,而且选出的干部往往又比较理想,再根据各职位特点进行安排。
方法二:自荐民主选举。本方案可以建立在学生之间已经比较了解的基础上展开。竞争学生自己也可以根据班级的情况,找到管理班级的最佳切入点,从而使竞争学生在演说中获胜。同时,在演说中,其他同学也可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评定,最终找到自己班级的最好的班委。
方法三:人人--事事式。确切地说,这不是班干部选拔方式,而是班级岗位设置机制。秉承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理念,设置几十个大大小小的岗位,让每个人都有职务,都有事情做。
四、奖励和表彰
每学期评选“优秀班干部”5名,“优秀课代表”4名、“优秀组长”2名,将名单公布于班级,颁发奖状,在班级和全校进行宣传,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素养评定工作适当加分。
五、班干部标准
班长:品学兼优,平衡发展,各科成绩优秀,居同年级前列。在班级内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积极帮助班主任处理班级事务。
学习委员:品学兼优,在学习方面有一定的方法和能力。能够在课代表缺失的情况下,主动担任缺科课代表,能积极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主动帮助学习方面较弱的同学。
纪律委员:品学兼优,能自律,敢于指责班内不文明、不规范现象,监督班内学习秩序和学生活动秩序,维护班级形象。
卫生委员:品学兼优,讲卫生,爱劳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文艺委员:也叫宣传委员,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书法和绘画能力,有一定的特长,敢于创新。
体育委员: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爱运动,会运动,负责任。
生活委员:品学兼优,勤俭节约,认真仔细,热心帮助同学。
安全委员:品学兼优,能自律,细心用心。
小组组长:品学兼优,能自律,讲卫生,爱劳动,有一定的领导和组织能力。
课代表:单科成绩突出,热心服务同学和老师。
少年警队工作机制
一、宗 旨:警校同行,共护成长
二、组织架构:
警队队长:学校校长
指 导 员:辖区派出所所长
副 队 长:学校副校长、保卫处负责人、团委书记等
派出所教导员、副所长等
顾 问:法院法官 检察院检察官 司法所长
队 员:学校初二、初三年级学生
三、工作职责:
少年警队是根据新时期校园安全防范形势,不断拓宽防范渠道、加大防范力度而成立的一支校园警队。目前暂由各学校初二、初三志愿参加警队的优秀学生组成。
少年警队队部设在校内,有两大项职责,分别为“平安校园”信息收集和“平安校园”安全宣传。信息收集是指警员们在日常及执勤过程中,注意发现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并及时向警队报告;安全宣传是指警员们通过各种形式向同学们宣传如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避免遭受校园暴力及网络暴力等情形。
四、活动形式:
少年警队在学校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
1、执勤:队员轮流上岗,在周一至周五上学、放学及大课间,身着统一服装佩戴统一标识在楼道、操场、道路拐角等监控盲点“执勤”。
2、训练:在辖区派出所指导下,每月定期进行队列和体格训练,有条件的可在临清传统武术传承人带领下接受武术指导。
3、活动:市公安局在刑警城区中队设立“少年警队工作室”,由法制及刑警大队专人负责对接工作。每季度开展“少年警队普法日”和“警车巡逻体验”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 110接警台设立少年警队接警岗,每年寒暑假由少年警员体验110接处警处置程序。
4、宣传:校园广播站开辟“少年警队”专题栏目,队员每月轮流通过栏目介绍宣传正能量;党委政法委及各政法部门借助合适渠道,采用适当方法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如:派出所选派副所长以上职务的民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进行校园普法,法制大队及局公职律师队伍负责对接协调)
成立少年警队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杜绝校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生们的核心是学习,我们的各种活动都是为保障孩子们良好的学习环境开展,所以不能和学习时间冲突,时长和频率也不宜过多,以免影响甚至分散学生学习精力。少年警队的成立及运行,除了解决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问题,更是为了让孩子们在提高知识水平,以点带面,培养正义感、勇敢、善良的好品质,锻炼灵活强健有力的好体格,养成具有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解决问题能力,塑造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学生们综合素质。
临清市明德中学
临清市明德中学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情况。引导学生逐步学会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主发展,发现学生优势,促进成长进步;引导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树立全面质量观,采用科学、多样、多元方法评价学生,形成实施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学校尊重教育教学规律,为高一级学校按照新的人才观、质量观培养优秀合格人才;引导家庭与社会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教育实施的良好家庭环境与社会环境,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二、评价原则与目标
(一)客观性原则。将评价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等平台,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二)操作性原则。学生综合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规范设计学生主题综合实践活动,精心组织,科学实施,体现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三)发展性原则。坚持全面发展,把握学生个性特长,充分关注成长过程;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帮助学生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不断进步。
(四)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的过程公开、程序民主、结果公正。
评价目标:引导学生发现和提升自我;引导学生互相交流和学习;促进个性成长、全面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素养。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临清市明德中学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孙延春(书记、校长)
副主任:王静(副校长)、侯延华(副校长)、尹立清(工会主席)
成员:孙焕平(教务主任)钱永浩(政教副主任)徐健(年级主任)丁晓辉(年级主任)李莹(年级主任)李思慧(年级主任)吴霞(年级主任)郭君(年级主任)各年级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
评价工作委员会职责:
(1)根据上级文件意见,审议通过学校综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学校综合评价工作。
(2)认定班级评定工作小组成员,指导班级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3)对班级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
(4)受理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二)班级成立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组员:任课教师4名、各层次学生代表5名,家长代表3名(参与评价过程监督但不参与评价)。
班级评价工作小组职责:
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评价工作,对有关评价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组织学生标志性成果展示、交流及认定,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四、评价标准及办法
本综合评价方案的评价内容包括五大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采取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学校综合评价每学年进行两次,依据评价原则和标准,思想品德维度由班主任和班级学生代表进行评价,其余四个维度根据实际情况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价学期评价结果以校内公示的方式进行公示。
各维度评价方法:
思想品德(20分)
(1)评价依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班班规
(2)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在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维度评价之外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价可参照各班班规来执行评价。
(3)评价方式、方法:依据级部检查通报结果和班级日志记录情况,采取班主任和评价小组主观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班主任和小组评价按照6:4的比例计入得分。
(4)评价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班主任。
学业水平(20分)
(1)课程活动及评价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和《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2)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是国家课程的掌握情况如学业成果、校本课程学习和成果、创新成果等。
(3)评价方式及方法:
①主观评价(5分):各科教师和班级评价小组根据评价量表依据学生自评报告从学生课堂表现、参加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评价。
②客观评价(15分):
校本课程(8分):过程性评价包括出勤、课堂学习、成长记录袋、奖励分等(5分);终结性测评包括期末考查、表现性活动等(3分)。
学业成果(7分):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等赋值10分,B等赋值8分,C等赋值6分,D等赋值4分,E等赋值2分,汇总等级得分,按照得分排序(若得分相同,本次考试A多的列前,以此类推),根据得分划分为三个等级,比例分别为30%、50%、20%,每个等级得分分别为7、5、3分。
(4)评价人:各科任课教师、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身心健康(20分)
(1)课程活动及评价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体育与健康国家课程标准》。
(2)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及心理等。重点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能力。
(3)评价方式及方法:
①主观评价(5分):由体育教师和班级综合评价小组根据评价量表从日常体育锻炼等方面进行评价。
②客观评价(15分):由体育教师进行
a.能按时参加课间操、体育课和体育选修课(8分)
b.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A等7分,B等6分,C等5分,D等4分)进行统计计分。特异体质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同学,出具相关证明,该项成绩认定为C等。
(4)评价人:体育学科教师和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艺术素养(20分)
(1)课程活动及评价依据:音乐、美术、书法学科的《国家课程标准》。
(2)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能力。重点是学生对艺术课程的修习,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参加艺术选修课情况等。
(3)评价方式及方法:
①主观评价(5分):由音乐、美术教师和班级综合评价小组根据评价量表从日常学习情况和素养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价。
②客观评价(15分):由音乐、美术教师根据
a.能按时参加美术、音乐、书法和艺术选修课(6分)
b.音乐、美术测试成绩A等5分,B等4分,C等3分,取音乐、美术的平均成绩进行统计计分。
(4)评价人: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和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创新实践(20分)
(1)课程活动及评价依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及根据纲要编写的校本课程。
(2)评价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基于学生对综合实践课程的学习,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值周劳动、学生执勤、志愿者、学生会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
(3)评价方式及方法:
①主观评价(5分):由实践课老师和班级综合评价小组根据评价量表从课程学习、社区责任和社会公德、知识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操作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价。
②客观评价(15分)
a.社会服务(3分)符合以下关键因素:完成校本课程中指定课程完成必修学分计1分;明确服务对象与需要;制定服务活动计划;开展服务行动;反思服务经历;分享活动经验;且每学期参与社会服务达2次计2分。
b.设计制作(6分)符合以下关键因素:完成校本课程中指定课程完成必修学分计1分;创意设计;选择材料和工具;动手制作;展示交流物品或作品,反思与改进;且信息技术考试合格得3分;每学期劳技工制作1次,得2分。
c.团队及其他活动(4分)符合以下关键因素:按时按量完成社团活动课程计1分;总结、反思和交流经历过程;且每学期参与学校组织的团队活动以及其他活动达2次,得4分。
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为自我评价、班级评价、教师评价。根据不同评价内容选择相应的评价主体,评价在学期末进行。教师评价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组织汇总,所有评价存入学生成长记录册。
五、等级计算办法
(一)学期评价时间及成绩计算办法
评价时间:评价每学期学期末放假前一至两周进行
每个维度学期评价结果根据得分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思想品德(20分)、学业水平(20分)、身心健康(20分)、艺术素养(20分)、创新实践(20分),根据实际得分划定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人数不超过人数的40%,B等不超过40%,C等和D等共占20%,D等级严格控制,作为综合学期评价的最终结果。
六、评价结果呈现方式,等级比例及奖励指标分配
(一)评价结果及呈现形式
每学期综合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结果学校以公示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示由学校评价委员会签字的学生学期评价等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不公示姓名,只公示学号和等级)。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评价委员会在收到申诉或复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若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教育主管部门反应。
(二)各等级比例
依据评价综合成绩,将学生认定为A、B、C、D四个等级。期中A等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40%,B等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40%,严格控制D等人数,若有D等需报学校综合评定委员会批准。
七、一票否定
学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票否定,综合评价可认定为“D等”,严格控制“D”等次人数。
①在期中、期末考试中作弊2次以上或集体作弊3人以上;
②故意损坏公物行为涉及金额超过2000元,或有盗窃行为的;
③传阅淫秽书画、影像,对他人、班级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2次以上的;
④不服从老师正当管理,侮辱、推搡、辱骂老师,受到学校处分的;
⑤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编造和恶意传播虚假、诋毁、诽谤等不良信息,给他人、班级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校,多次教育无效的;
⑦参与赌博、抽烟、酗酒、寻衅、欺凌弱小、敲诈同学、打架斗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受到学校处分的;
⑧发生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校处分的;
⑨在综合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
说明:针对综合评价为D等的同学,能认识并积极改正错误的,可向德育处递交有家长、班主任、级部主任签字的书面申请,德育处在每学期结束前向综合评价委员会汇报该生情况,通过专题会的形式允许该生自辩,确实对自己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改正的同学可以按规定撤销处分,综合等级认定为C等。
八、综合评定操作流程
(一)汇总、审核、认定。班级评价领导小组对初中各学期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或进行审核、认定。
(二)公示、确认结果。评价结果学校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班内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不公示姓名,只公示学号和等级)。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在《初中学生综合评价结果确认单》上签字。班级领导小组填写《班级综合评价结果确认单》。
(三)班级评价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公示期间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班级综合评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班级领导小组审核、复议,并将审核、复议结果报学校综合评价委员会。
(四)学校复审。学校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初中学生综合评价结果确认单》、《班级综合评价结果确认单》;填写《初中学校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对各班级综合等级认定情况、复议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生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审核结果有变动的要重新进行公示。
(五)公布确认结果。学校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综合评价认定结果,打印汇总表。
(六)审核上报。将审核后的认定确认单、汇总表胶印后报区教体局。
九、特殊学生等级的认定办法
(一)中途转入及休复学学生等级认定办法
1.聊城市内学校转入学生:以转入前学校综合评价认定结果为准。
2.聊城市内外学校转入学生:以学籍转入时间为准,仅以在现班级就读期间各学期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依据,按照实际就读的学期评价成绩。
3.休复学学生本学期及以后综合评价按照新班级进行评价,休学前的学期等级不变。
(二)残疾学生等级认定办法
针对残疾残疾学生不同残疾程度和自身情况,其综合认定办法临清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1.肢体残疾的学生在卫生、劳动、集体活动等项目上予以照顾,原则上该项目不予扣分;
2.肢体残疾的学生在体育课上的成绩予以免试处理,按相关规定成绩认定为C等。
3.听力方面存在障碍的学生,在音乐课、英语听力等方面达不到班级平均水平的给予免试处理。
十、制度保障
确保初中生综合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学校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1.修订和审批制度
学校结合教育发展、学生成长和学校实际,定期对综合评价方案进行修订完善,一般每两学年修订一次,作为新一级学生使用的评价方案,报经学校德育处审批,经审批通过后实施。新方案一旦实行,该级学生的综合评价方案一般不再作大的修订。
2.评价结果公示和备案制度
每学期初,学校将学校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班级综合评价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其职责、综合评价方案等内容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
每学期综合评价工作结束后,要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公示由学校评价委员会签字的学生学期评价等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学生无异义后由学生签字生效,同时将学生各维度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家长知晓评价结果。
学校的学期评价结果,要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报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举报和申诉、复议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校综合评价过程中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自公示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举报人或申诉人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核查解决,有问题的及时纠正,无问题的向举报人或申诉人作出耐心解释。如果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可向教育局综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举报或申诉。
4.诚信制度和违纪处理办法
学校要健全综合评价诚信制度。学校与学校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学校评价委员会与班级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或诚信承诺责任书,为参与综合评价者建立信用记录。信用不良的人员不能作为学校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或班级综合评价小组成员。
学校要在教师、学生中加强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教育学生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在同学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要引导家长积极支持学校做好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自我评价,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
十一、评价操作实施细则(要求)
1.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临清市明德中学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方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统一教育思想。
2.学校在开学初向社会公示综合评价方案,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告家长书以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学校综合评价的指导思想,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要求学生、家长主动提供全面、真实的评价资料。
3.评定过程中以诚信为前提,严格执行自评、学生评、教师评等环节。自评时,指导学生根据不同发展目标评分标准认可自我;学生评过程中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定;教师评定过程中,要关注细节,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成长发展过程;综合评定过程中,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以任课老师代表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的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4.建立学生的“成长档案”,把真实全面的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让学生自我积累、自我反思,通过各项体验实践活动,将自己满意的成绩、优秀的心得体验文章及获奖情况等进行小结及汇总。由学生、家长和老师积累学生各方面材料(每一学期期中、期末分别整理、汇总一次)。
5.学生综合评价。每学期放假前三周进行学生评价,前两周班主任审核学生评价结果,对评价中误差较大的情况申请复评;最后一周学校综合评价领导小组检查各年级综合评价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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