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 首次签发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新生儿名字(除姓氏外)原则上应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填写。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办理地点
综合楼一楼大厅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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