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清市融媒体中心 张福庆
近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清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4〕23号)文件,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为停车场收费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
随着城市的发展,汽车保有量逐渐提高,各类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商超配套停车场大量出现,随之产生的收费争议时有发生,如何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成为城市管理的问题之一。该《通知》的印发可以有效保障临清市停车收费秩序的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该《通知》对停车场类别、停车场收费形式、停车场收费申请材料以及各部门在停车场收费上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在停车场类别上,是指合法设立并实行有偿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在收费形式上,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和自然垄断经营、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停车场所的服务收费标准,包括商场、企业、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相比于2021年制定的《关于印发<临清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1〕28号)文件,新的文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使之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一是删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定价”等表述,相关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二是增加“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给予2小时/次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相应停车收费优惠”,该条款的增加符合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要求,使新能源汽车在停车收费方面享受到了更大的优惠。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