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印发<临清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2021年制定的《关于印发<临清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1〕28号)即将到有效期,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及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临清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该文件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问:《关于印发<临清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起草依据?
答: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
2、《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
3、《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问:本次办法修订内容是什么?
答:1、删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定价”等表述,相关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制定。该条款的删除与上级部门停车服务收费政策保持一致。
2.增加“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给予2小时/次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相应停车收费优惠”,该条款的增加将使我市停车场服务收费相关政策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优惠力度。
问:制定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答:《临清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为临清市各类停车场进行的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提供制度遵循。有效保障停车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办法的制定可以使我市停车收费政策与上级部门政策保持一致。
主办: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清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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