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核评分
1、千分考核综合评估占50%:主要参照本学年的奖励等次为每位教职工赋分(具体的奖励等次由教务处提供),特等奖50分,一等奖47分,二等奖44分,三等奖41分,无奖励等次35分。
2、师德建设学习(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占30%:包括师德建设两次集中学习考勤得分和师德笔记检查得分。上、下学期都能认真完成师德笔记规定内容并按时上交的记为30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考勤得分(由学校办公室提供本学年的个人考勤情况)占10%:严格遵守临清二中考勤办法按时上班、坐班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请假次数在《临清二中教职工考勤办法》的规定范围内的记为10分,在这个基础上每请假一天扣0.5分(符合规定的产假、婚丧假、病假等不予扣分)。
4、政治思想表现占10%:每学年末由教代会代表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排出名次,按平均名次赋分。分五个档次,依次记为10分、9.5分、9分、8.5分和8分。
按上述四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二)师德考核奖励办法
1、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教职工师德考核加2分,在活动中获奖的加5分。(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2、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做出突出成绩的加5分。
3、在工作中对重大事件的处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加5分(经分管校长提名、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做出好人好事,受到群众好评的加2分(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三)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扣30分。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如工作期间饮酒、上课抽烟、上班时间观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脑网页和微信、中考监场携带手机等)师德考核扣5分。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师德考核扣5分。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师德考核扣10分。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师德考核扣30分。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扣10分(如:参与有偿补课的;在微信等网络平台发表不良言论的;信仰邪教组织的)。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临清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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