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第二中学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发文单位:临清市第二中学
时间:2024-01-01
一、助学金申请范围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二、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文件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三档发放。
五、助学金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每学期开学后,有申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需如实填写《山东省教育资助申请表》。
2.经过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和公示通过后,再经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资助。
3.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4.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完成后,通过银行卡统一发放。
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具有自愿申请和放弃的权利,履行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义务。
七、虚假填报惩戒措施
取消受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八、咨询电话
0635-2714064
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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