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第四人民医院复印病历
发文单位:临清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09
病历复印流 程 |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1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2.代理人需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保险机构:持保险合同复印件、保险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办人有效工作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代理人:持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若为代理人,还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公安、司法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持单位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 |
病历复印地点 | 临清市第四人民医院北楼二楼医务科。 |
导引路线 | 路线一:由门诊楼入口进入→一楼左转→经北楼步行梯→北二楼201室(医务科) 路线二:由医院大门进入→向北直行→经北楼步行梯→北二楼201室(医务科) |
收费说明 | 复印病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收取0.5元/张工本费,可于一楼门诊收费处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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