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程序
投诉人→首接科室、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首诉负责制)或向投诉办→调查核实→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按投诉处理时限反馈投诉人
地点
北楼二楼信访接待室
接待时间
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含节假日)
冬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含节假日)
联系方式
0635-7121500/71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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