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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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公布临清市医保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临清市医保局联系。地址:临清市果园街80号;邮编:252600;电话:0635-7121789;传真:0635-7121789;电子邮箱:lqsybjbgs@lc.shandong.cn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临清市医保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高度重视,及时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自医保局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推进工作,适时评估工作效果,确保政务公开特别是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要求,严格按程序、按时限要求主动发布需公开信息,保证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相统一,坚决杜绝信息积压、发布延时等现象。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公开,认真梳理制定《临清市医保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跟踪更新。积极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沟通,按要求对目录体系进行分类,确保信息全面、准确、科学,方便群众查询、监督。一是公开数量。2020年度,我医保局主动公开信息126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医保政策文件、医保政策解读、医保数据、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行政执法、脱贫攻坚等各项内容。二是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通过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清医保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媒介,确保相关主动及时公开。
(二)时刻关注,积极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市医保局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与参保群众、服务对象沟通交流、提升改进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时刻关注,高度重视,及时办理网络平台等依申请公开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确保群众申请渠道畅通,答复满意。一是申请数量。2020年度共收到依申请件0件。二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狠抓落实,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市医保局“三定”方案规定,政府信息及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市医保局成立以来,办公室积极与市政府办公室加强沟通,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多次派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培训会等,就医保信息目录设置情况多次进行沟通研究,按照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发布有关医保信息等。同时,规范信息公开审发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权威。今年以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执行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要求,保证各项信息规范管理、及时发布、取得实效。
(四)完善载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为新组建单位,市医保局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推动信息发布集约化。在局官网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栏,科学划分栏目,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公开各项医保信息。同步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务信息。
(五)强化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靠上抓,办公室具体执行,各科室积极配合,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医保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梳理更新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根据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任务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优秀单位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兼职人员负责,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力量不足,专业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一是深入学习研究《条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改革,完善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脱贫攻坚、行政执法信息等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强化部门培训,围绕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专业培训。四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医疗保障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的医保信息、数据、惠民政策等,着力推进医保报销政策、办理流程、报销比例、特殊疾病报销等重点领域进行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办理政协提案3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