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伤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报医疗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2)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病历及检查、化验报告单、门诊划价处方;
(3)住院治疗的,提供完整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和每日清单。办理时限:40工作日内。
(4)转诊转院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5)申请住院伙食补助费的,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时限:15工作日内。
(6)申请转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的,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转外地就医交通住宿费发票原件。
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报康复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聊城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3)受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4)工伤认定书复印件;(5)门诊康复的提供门诊病历、划价处方、原始发票、康复评估表(三期)。住院康复的提供住院病历、原始发票、费用汇总明细、日清单、康复评估表(三期)。办理时限:15工作日内。
3、工伤职工申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用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配置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
(4)身份证或社保卡;
(5)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情况评价表。办理时限:15工作日内。
4、申请确认供养亲属资格需要提供的资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工亡职工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
(4)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供养亲属户籍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5)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 、银行账号 ;
(6)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并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核准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及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7)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并经民政部门核准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8)养子女(养父母)的公证书或收养证 ;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10)供养亲属5寸彩照1张。办理时限:40工作日内。
5、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在申报工伤医疗费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伤认定书;
(2)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3)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病历及检查、化验报告单、门诊划价处方;
(4)住院治疗的,提供完整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和每日清单。
(5)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 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6)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 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的赔偿证明资 料;
(7)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8)需先行支付的提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9)转诊转院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办理时限:40工作日内。
6、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身份证或社保卡;
(4)需发至个人账户的,提供银行卡的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单位盖章,个人签字并按指纹)。办理时限:30工作日内。
7、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身份证或社保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
(4)单位提供的缴费减员表;
(5)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
(6)无社保卡的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办理时限:30工作日内。
二、聊城市工伤协议服务机构
1、协议医疗机构(26家)
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中医医院
鲁西骨科医院、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聊城光明眼科医院
聊城市中心医院、济南106医院
山东省职业病医院、东昌府区人民医院
东昌府区中医院、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清市人民医院、临清正骨医院
临清临东医院、高唐县人民医院
高唐县中医院、茌平县人民医院
东阿县人民医院、阳谷县人民医院
阳谷县中医院、莘县中医医院
莘县中日友好医院、莘县人民医院
冠县人民医院、冠县中心医院
2、协议康复机构(2家)
鲁西骨科医院
临清市人民医院
3、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5家)
山东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0531-88547454
德林义肢矫形器(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0531-88962801
济南德泰假肢矫形开发有限公司
0531-85896655
济南博尔特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0531-55512788
山东省警官医院假肢科
0531-8216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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