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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文单位: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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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爱丽 因保管不善,将临房权证临房字第0095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爱丽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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